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德庆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震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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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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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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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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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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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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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杭州智诺英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诺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杭州智诺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智诺),投资后双方共计持有杭州智诺51.19%的股权,其中仪电电子持有杭州智诺41%的股权,成为杭州智诺第一大股东。
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日披露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杭州智诺英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杭州智诺已于2014年2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双方交易完成交割。
(2)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上海廿一世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挂牌价为490.88万元,成交价为915.88万元,已于2014年3月10日完成产权交割。
(3)根据松下等离子清算组决议,2014年中方在税务清算等工作中,在遵守中国税务法规前提下达到各股东方提出目标,可在2014年从可分配财产中优先获得总计人民币9800万元的补偿。根据目前完成情况,公司在2014年1季度确认3200万元补偿,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由于该项补偿人民币3200万元中公司按持股比例43.01%应享有人民币1376.32万元,故确认非经常性损益人民币1823.68万元。
(4)2014年4月1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上海仪电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置业)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技术)增资,增资后的信息技术将负责金穗路1398号地块的二次开发的方案制定与项目实施工作。
本次增资公司出资金额为5850万元,华鑫置业出资金额为7650万元,增资完成后信息技术的注册资本由原15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其中公司累计出资7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华鑫置业出资7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与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上海仪电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4年4月9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仪电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转让金穗路1398号房地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金穗路1398号房地产资产以经第三方评估的价值50020.2万元在信息技术增资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整体转让给该公司。
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向上海仪电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转让金穗路1398号房地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2014年4月9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500万元收购陈忠伟和聂永荣所持的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森电子)的各24.5%股权和上海佳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育)所持的鑫森电子的2%股权,共计收购鑫森电子51%股权。该51%股权的收购价格以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2014]2018号)对鑫森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9050万元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4500万元。
同时,公司和上海佳育将按本次收购后的股权比例,向鑫森电子增资共2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020万元,上海佳育增资980万元,用于鑫森电子后续发展。
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鑫森电子51%股权,成为鑫森电子控股股东。
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鑫森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详见当日披露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峰
2014年4月26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