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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14-02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74,237,563.7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423,756.3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8,496,930.22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2年度股利39,955,357.1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445,355,380.51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9,955,357.1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龙溪股份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龙溪股份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有关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同意利用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不低于母公司同期实际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情况签署贷款合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社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当前的发展情况及子公司的规模, 为更好地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从原来每年 4 万元(税前)调整为每年 6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履职过程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支付。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涉及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致同专字(2014)第350ZA08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67万元及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33万元(对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信额度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技改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的综合用信总额度为人民币陆亿元(含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用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用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48,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理财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30,000万元使用额度),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具体内容公司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之“龙溪股份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之“龙溪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6月12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公司刊登在2014年4月2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各项议案中,第2、3、4、5、9、10、16、17、19、20项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14-02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5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及其形成的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敬业、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合理;对于未能如期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事项,公司积极协调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顺利完成公司"两会"换届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良好,未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完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审字(2014)第350ZA09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3)检查公司内控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开展内控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4)检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严格执行专户存储规定,募集资金专项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5)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履行合同规定,出资人民币1163.19万元在华安经济开发区购买约208亩工业用地。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依法定程序进行,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根据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规定,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以6.72元/股价格认购3000万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74,237,563.7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423,756.3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8,496,930.22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2年度股利39,955,357.1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445,355,380.51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9,955,357.1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7、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同意利用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不低于母公司同期实际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情况签署贷款合同。

      9、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致同专字(2014)第350ZA08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14-024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度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6月12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召集人、时间、方式及地点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9:00开始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地点:漳州市延安北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事项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登记。

      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6月10~11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630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一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人:曾艳辉、郑国平先生

      电 话:0596-2072091

      传 真:0596-2072136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期起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意见如下:

      ■

      法人单位(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14-025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48,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30,000万元使用额度),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

      2013年12月24日,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其中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目前,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以及经营性资金需求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提高企业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40号文《关于核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3年4月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955.357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6.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68,999,997.1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8,809,443.41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350ZA0009号《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其中,26,880.944341万元用于高端关节轴承技术改造项目,16,000万元用于重载、耐磨高端轴套技术改造项目,11,800万元用于免维护十字轴开发项目,10,200万元用于特种重载工程车辆液力自动变速箱项目。

      二、公司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4,030.49万元(含发行费用),其中四个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011.4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投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10,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4,572.19万元(含存款利息等收入1,702.68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经测算,未来一年公司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约16,000万元,期间大约有34,600万元~18,600万元(不包括已投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10,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

      2、经营性资金状况

      综合考虑母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以及年度其他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情况,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大,经常存在近6,000万元的大额资金处于阶段性闲置状态。

      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3年12月15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7,394,989.29元(含发行费用),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7,394,989.2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63,273,001.49元,其中含利息收入11,667,993.66元。

      经测算,未来一年公司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资金约23,140万元,其中,2014上半年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2014下半年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140万元,预计2014上下半年分别有43,327 万元和33,187万元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

      三、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需求及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与期限:

      综合考虑母公司未来一年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闲置及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含48,000万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含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30,000万元使用额度),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高风险证券和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实施方式:

      建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期间,公司开立或注销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公司理财产品投资余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理财产品投资余额10,000万元,用于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2号104期保本型(公司客户)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计到期最高年化收益率6.12%,起止期限为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12月22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情况

      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和六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企业闲置资金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认为:

      龙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阅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兴业证券对龙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