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4-023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意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36,309,862.16 | 171,690,897.96 | 37.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659,977.13 | 8,042,910.77 | 44.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434,790.67 | 8,001,450.75 | 42.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3,130,299.51 | -101,740,290.31 | 28.1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2 | 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2 | 5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9% | 0.65% | 0.2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827,594,246.21 | 1,871,130,926.47 | -2.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22,239,933.46 | 1,309,282,107.46 | 0.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6.7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865.03 | 政府补贴、对企业扶持资金等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1,191.4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570.5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386.15 | |
| 合计 | 225,186.4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5,177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黄松 | 境内自然人 | 16.82% | 76,626,000 | 76,626,000 | ||
| 白明垠 | 境内自然人 | 12.74% | 58,050,000 | 58,050,000 | ||
| 潘峰 | 境内自然人 | 9.95% | 45,346,500 | 45,346,500 | ||
| 肖荣 | 境内自然人 | 8.66% | 39,474,000 | 39,474,000 | ||
| 孙河生 | 境内自然人 | 2.84% | 12,932,000 | 10,449,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2% | 10,007,801 | 0 | ||
| 王毅刚 | 境内自然人 | 1.82% | 8,288,000 | 6,966,000 | ||
| 李雪 | 境内自然人 | 1.82% | 8,287,900 | 6,966,000 | ||
| 张海汀 | 境内自然人 | 1.6% | 7,288,000 | 6,966,000 | ||
| 王全 | 境内自然人 | 1.6% | 7,288,000 | 6,966,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007,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7,801 |
| 张文霞 | 5,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20,000 |
| 潘玉琦 | 3,73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7,500 |
| 孙河生 | 2,48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3,000 |
| 王国友 | 1,97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4,000 |
| 王毅刚 | 1,32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2,000 |
| 李雪 | 1,32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1,900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83,8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3,865 |
| 周国均 | 1,043,6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3,681 |
|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为进一步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2009年9月30日,黄松、白明垠、潘峰和肖荣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的《协议书》,约定鉴于四方多年合作而形成的信任关系,四方决定继续保持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四方均为公司股东期间内始终有效。股东潘峰与股东潘玉琦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67.93%,主要系报告期内货款结算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04.91%,主要系本期运营项目预付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期初增加53.35%,主要系报告内保外带的定期存款计提利息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76.54%,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华油科思在建天然气管道项目所致;
(5)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54.22%,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货款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以及前期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金额较大所致;
(6)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57.76%,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项目达到确认收入条件结转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9.49%,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计提年度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91.87%,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结转未交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款所致;
(9)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1,005.17%,主要系报告期内贷款增加计提利息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7.64%,主要系报告期内海外EPC项目按进度确认收入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1.49%,主要系本期实现收入相应增加成本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61.71%,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新增银行贷款大幅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77.5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供应商违约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45.99%,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实现公司现金流入增加,同时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值税等税费返还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9.80%,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在手订单增加,公司采购商品、为职工支付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等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99.99%,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退回的投资投标保证金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78.04%,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收购投资款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9.93%,主要系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746.5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4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09),公司收到与EMIR-OIL, LLC(埃米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25,191,112美元(约合人民币1.5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正式开工,设计、采购、加工制造等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2、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10),公司收到与CNOOC Iraq Limited(中海油伊拉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NOOC Iraq”)签订的《脱酸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31,431,657.00美元(约合人民币1.9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正式开工,详细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主要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现场施工工作正在陆续开展中。
3、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11),公司收到与CNOOC Iraq签订的《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2,452,439.00美元(约合人民币5.68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基础设计工作已完成,详细设计工作正在进行,长线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已启动,施工及其他相关辅助及配套建设工作正在陆续开展中。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2014年03月05日 | 见巨潮资讯网公司HBP2014-009号公告 |
| 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2014年03月12日 | 见巨潮资讯网公司HBP2014-010号公告 |
| 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2014年03月29日 | 见巨潮资讯网公司HBP2014-011号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及股东孙河生、王毅刚、王全、李雪、张海汀、潘玉琦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上市前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除前述股份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任职期间至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 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松、白明垠、潘峰和肖荣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不向其他业务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5)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本着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决。 | 长期 | 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5%以上股东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公司)保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将立即停止与惠博普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惠博普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 | 对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追加锁定期限十二个月,追加后锁定期自2014年2月26日至2015年2月25日。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4年02月26日 | 2014年2月26日至2015年2月25日 | 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40%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041.48 | 至 | 5,881.72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201.23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4年上半年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保持稳步增长。对于2014年1-6月份的利润预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存在项目延期交货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部分收入无法在6月30日前达到收入确认的条件。 | ||
董事长:黄 松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