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纪德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达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83,528,838.43 | 145,328,541.74 | 26.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203,337.62 | 12,219,582.93 | 24.4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115,354.52 | 11,913,763.98 | 1.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95,077.94 | -1,260,081.93 | 391.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33 | 0.0348 | 24.4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33 | 0.0348 | 24.4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0.86% | 0.13%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686,985,864.59 | 1,780,743,535.20 | -5.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06,968,850.92 | 1,532,236,120.86 | -1.6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112.89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36,987.5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0.0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0.00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0.00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0.00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0.00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0.00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00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0.00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0.00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0.00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6,953.3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44,938.2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00 | |
| 合计 | 3,087,983.1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6,063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纪德法 | 境内自然人 | 20.75% | 72,937,236 | 72,937,236 | ||
| 刘丽萍 | 境内自然人 | 10.21% | 35,872,940 | 35,872,940 | ||
| 袁忠民 | 境内自然人 | 6.98% | 24,523,878 | 18,392,908 | ||
| 纪翌 | 境内自然人 | 6.8% | 23,915,293 | 23,915,293 | ||
| 张为 | 境内自然人 | 5.81% | 20,436,557 | 0 | ||
| 朱强华 | 境内自然人 | 5.53% | 19,427,279 | 14,570,459 | ||
| 王春祥 | 境内自然人 | 2.44% | 8,575,013 | 0 | ||
| 魏中浩 | 境内自然人 | 1.83% | 6,441,078 | 0 | ||
| 蔡亮 | 境内自然人 | 1.69% | 5,923,653 | 4,442,740 | ||
| 沈辉忠 | 境内自然人 | 1.61% | 5,668,823 | 4,251,618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张为 | 20,436,5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36,557 | |||
| 王春祥 | 8,575,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8,575,013 | |||
| 魏中浩 | 6,441,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6,441,078 | |||
| 袁忠民 | 6,130,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0,970 | |||
| 朱强华 | 4,856,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56,820 | |||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32,6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2,699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3,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3,032 | |||
| 魏牧也 | 2,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0,00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2,499,81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9,817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2,391,3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1,397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前10 名股东中,第1 大股东纪德法与第2 大股东刘丽萍为配偶关系,第4 大股东纪翌为纪德法与刘丽萍之女,上述三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此外,未知上述其他的前10 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预收款项余额23,020,236.08元,较报告期初13,861,739.21元增长66.07%,主要系报告期内变频器及机器人等业务有所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115,619,306.09元,较上年同期85,670,384.40元增长34.96%,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业务增加,以及募投项目完工后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1,967,714.87元,较上年同期-3,038,983.27元减少35.25%,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7,500,683.93元,较上年同期4,902,737.27元增长52.99%,主要系报告期内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95,077.94,较上年同期-1,260,081.93元增加净流出391.64%,主要系报告期内货款支付和员工春节奖励性薪酬支出有所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844,895.36,较上年同期-14,850,480.42元增加净流出478.06%,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款项到期支付,以及收购上海新时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49%股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公司于2014年1月26日、2014年3月9日和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曾逸等8人等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股份。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和2014年3月7日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39号)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交易最终价格确定为60,000万元。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价款,其中1638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4362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数量共计41,189,799股。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截止本季度报告出具日,中国证监会已受理相关申请文件,相关审核工作尚在进行中。
2、高管变动事项:
根据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袁忠民先生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选举袁忠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为了机器人业务的更好开展,让负责公司机器人经营工作的袁忠民先生能够更专注于相关业务,故免去袁忠民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不再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聘任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选举袁忠民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 2014年01月28日 | 公告编号:临2014-006,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7,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8,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9,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告编号:临2014-010,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复牌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
| 2014年03月11日 | 公告编号:临2014-021,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2,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3,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4,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4-025,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26,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 |
| 2014年03月27日 | 公告编号:临2014-034,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 |
| 高管变动事项 | 2014年02月18日 | 公告编号:临2014-017,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8,公告名称: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职务变更的公告; 公告网站名称:巨潮资讯网;公告网站网址: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09年12月27日 | 至2013年12月24日 | 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截止报告期末,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2009年12月27日 | 根据各自任期确定 | 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 | 如果发生由于上海市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追缴公司(母公司)及部件公司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差额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全额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 2009年12月27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 |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 | 如果在部件公司与租赁方解除租赁协议的过程中或在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前,租赁厂房被提前收回,但承诺人没有及时安排落实适当场所作为部件公司临时生产场所及公司的临时仓储场所,导致发生赔偿或损失,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 | 2009年12月27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 |
| 公司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纪德法、刘丽萍、袁忠民、朱强华、纪翌和张为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在今后的业务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和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2009年12月27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30% |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7,200 | 至 | 8,140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62.37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4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预计将继续有所增长。 | ||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4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