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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正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6,451,026.1957,145,184.19-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7,322.86734,445.96-2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95,757.87330,202.2650.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302,611.7717,340,132.68-5.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0.0055-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0.0055-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7%0.09%-0.0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90,289,556.18801,102,986.19-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38,076,090.42737,538,767.560.0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2,499.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6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7,335.00 
    合计41,564.9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6,37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吴绪顺境内自然人22.12%29,644,24822,233,186  
    吴卫红境内自然人17.07%22,875,15217,156,364  
    吴卫东境内自然人16.85%22,580,60016,935,450  
    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72%9,000,0000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9%2,400,0000  
    招商银行-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1%1,889,9420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9%1,589,3270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7%1,439,8420  
    中国银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5%1,005,2020  
    王麒杰境内自然人0.75%1,003,9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000,000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
    吴绪顺7,411,062人民币普通股7,411,062
    吴卫红5,718,788人民币普通股5,718,788
    吴卫东5,645,150人民币普通股5,645,150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400,000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
    招商银行-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89,942人民币普通股1,889,942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589,327人民币普通股1,589,327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39,842人民币普通股1,439,842
    中国银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5,202人民币普通股1,005,202
    王麒杰1,003,900人民币普通股1,003,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吴绪顺与吴卫红、吴卫东为父女(子)关系,除此之外,未知其它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截止2014年3月31日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2116.12万元,减少47.09%,主要是本期应收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截止2014年3月31日预付帐款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438.32万元,增长99.56%,主要是子公司预付土地款。

    3.截止2014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余额增加21.51万元,增长4780.07%,主要是出差人员暂借备用金所致。

    4.截止2014年3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24.32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预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5.截止2014年3月31日开发支出较年初余额增加18.75万元,增长249.95%,主要是本期新增研发项目所致。

    6.截止2014年3月31日预收帐款较年初余额减少19.00万元,减少42.86%,主要是本期预收客户款减少所致。

    7.截止2014年3月31日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增加101.14万元,增长55.33%,主要是本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8.截止2014年3月31日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余额减少94.36万元,减少38.81%,主要是本期支付应付运输费所致。

    9.截止2014年3月31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8.68万元,下降118.29%,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预付土地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5)。

    2、2014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2014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18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未获通过,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

    (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鉴于拟收购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具有发展前景,继续推进重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并购重组委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尽快将修改后的申请材料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年内,吴氏家族承诺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其原已持有的上市公司7,510万股股票的20%(即1,502万股)。本次交易中吴氏家族新增的2,400万股股票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4、如本次交易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实施完成,上述承诺自动失效。

    2014年03月10日 正在严格履行当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瀚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绪顺先生、吴卫红女士、吴卫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瀚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此外,吴绪顺先生、吴卫红女士、吴卫东先生还承诺: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1年03月02日三年已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2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36405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37.3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本公司的销售模式为以销定产,利润变动随市场需求将有所变动。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顺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