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14—016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连续两年发生亏损,自2012年5月2日起,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特别处理。201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95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678.45万元)。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有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2013年4月26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票继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2013年年度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61890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2500号),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902万元,净利润7075.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36.04万元,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正常。
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22日起停牌。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3.2.17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28日继续停牌一天,将于2014年4月29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14—017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4月29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由“*ST黄海”变更为“天华院”,股票代码“600579”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黄海”变更为“天华院”;
(二)A股股票代码仍为“600579”;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4月29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由于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连续两年发生亏损,自2012年5月2日起,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特别处理。201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95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678.45万元)。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有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2013年4月26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票继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2013年年度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61890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2500号),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902万元,净利润7075.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36.04万元,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正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对照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公司已不存在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22日起停牌。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13.2.17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28日继续停牌一天,2014年4月29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29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证券简称由“*ST黄海”变更为“天华院”,股票代码“600579”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14—018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业绩补偿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2013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51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11月26日,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2013年12月26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的过户手续及交付工作等全部完成。
根据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与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及补充承诺,天华院有限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54.53万元、6,391.91万元、7,056.75万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957.22万元、5,971.16万元、6,636.00万元,若上述两个指标任一个未完成,则由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进行股份补偿,若两个指标同时未实现,则取补偿数量的孰高值。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补偿方式为: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每年计算一次股份补偿数,由本公司以1元的价格回购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所持的相应股份补偿数,并予以注销。
天华院有限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7,075.86万元,高于承诺数1,021.3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36.04万元,低于承诺数521.18万元。按照《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于利润补偿的相关说明,本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业绩补偿的议案,经与承诺方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协商,公司将在201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业绩补偿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于2014年5月21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