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董事长李建伟女士、财务负责人邱惠清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文进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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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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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主要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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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36.64%,主要系本期金陵饭店扩建工程支付工程款及公司购买华泰证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180.07%,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华泰证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所致。
(3)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33.33%,主要系子公司—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兑付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37.98%,主要系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
(5)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35.08%,主要系子公司—江苏苏糖糖酒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苏金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46.60%,主要系子公司—江苏苏糖糖酒食品有限公司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挂账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1.39%,主要系上年效益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8)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43.56%,主要系本期末应缴企业所得税等比上年年末减少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209.85%,主要系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开业筹备物资挂账所致。
3.1.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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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原因说明:
(1)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8.38%,主要系子公司—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增加筹备费用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5527.60%,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445.41%,主要系本期按照期末市场价格计算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623.00%,主要系本期公司对联营企业—南京金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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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陵饭店扩建工程“亚太商务楼”于2014年5月底前试营运,2015年12月底前整体正式投入营运,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12月底公开承诺到期之日前完成相关方案的实施工作,以彻底解决写字楼同业竞争问题。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伟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4-007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南京金陵饭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建伟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对《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上述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4-008号)。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4-008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文件精神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拟对《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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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章程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14-009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南京金陵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文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4-008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