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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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朱福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危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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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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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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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子公司郑州日产和子公司营销公司存货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子公司-上海嘉华新增基金和股票投资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子公司-旅行车因底盘商务政策增加应收3.2亿元,母公司特种车事业部和海外事业部应收账款共增加0.2亿元,子公司对外贸易公司增加0.3亿元,郑州日产应收账款增加0.5亿元;
4、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末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5、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孙公司-襄阳东捷本报告期偿还部分流动资金借款;
6、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母公司本期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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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433669.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5%;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99.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0.30%。
1、其他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子公司郑州日产出售二工厂委托加工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3、营业外收支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减少;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期预提费用增加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子公司上海嘉华持有的股票和基金市值变动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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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本期较上年同期产销量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本期新增各类银行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取得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3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东风汽车公司通知,东风汽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444,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2%。东风汽车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3.1元/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后的未来18个月内,东风汽车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可能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东风汽车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2014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东风汽车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4--004)。
报告期内,东风汽车公司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福寿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4--014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以传真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话、传真或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票:9 票,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关于常州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到期委托贷款延期一年偿还的议案根据公司201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向子公司常州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东风",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提供46000万元委托贷款,作为常州东风微车项目建设资金,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根据常州东风目前经营及资金状况,本次会议同意常州东风将2014年到期需偿还的委托贷款共计17882万元延期一年偿还,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表决票:9 票,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