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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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雷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亚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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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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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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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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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民族证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2014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民族证券100%股权的议案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拟定由本公司通过向民族证券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民族证券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民族证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股东成为本公司股东。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13日复牌。
2014年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告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民族证券董事会对前期部分会计处理进行的差错调整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后重新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3]1238号资产评估报告,民族证券100%股权的资产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仍为2013年8月31日,评估方法不变)重述调整为1,298,449.75万元。因本次民族证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发生变更,在股票发行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新增发行的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股票发行价格6.09元/股计算,公司本次交易新增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原方案的约216,775.54万股调整为约213,210.14万股,减少3,565.40万股。201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更新后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有: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财政部及民族证券国有股东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必要批准;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上述事宜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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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难以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按月对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杰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采用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场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其中7名董事参加现场会议,董事徐建伟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国先生分别在哈尔滨和郑州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名监事及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杰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十三家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董事会同意:
1、公司在河南、江西、重庆、陕西、贵州、江苏、湖北、安徽、广东、山西、广西、天津、云南等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依托营业部设立,定位为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范围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为准;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设立分公司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纪业务发展委员会对分公司进行业务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