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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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友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焦晓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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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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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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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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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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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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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定增增发事宜
201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详见2013年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3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详见2013年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14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仍在证监会审核中。
3.2.2 其他事宜
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康缘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江苏康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90%股权按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账面值即3679.55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江苏康缘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康缘阳光与康缘弘道两家公司生产地址均在江苏省南京市。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利于优化调整公司医药工业企业布局,实现资源要素集聚,发挥整体优势和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经营一体化、集约化、效率化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内部管理与长期发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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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伟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