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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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铁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锋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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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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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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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分析:
(1)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主要是母公司支付工程款、材料款采用票据结算加大及票据贴现所致。
(2)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煤款、材料款回收难度加大所致。
(3)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子公司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预付货款增大所致。
(4) 存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煤炭产品库存增大所致。
(5) 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母公司开出承兑汇票所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主要是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7) 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发行一年内到期的短期融资券所致。
(8)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9) 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提取数大于使用数所致。
3.1.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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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分析:
(1) 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赔偿等支出较同期减少所致。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同期减少,主要是煤炭售价及销量较同期下降所致。
3.1.3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构成情况说明: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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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分析: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支付材料款、职工薪酬及各项税费较同期下降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采用票据结算加大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较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首期10亿元人民币的发行,票面利率6.98%,期限1年, 自 2014 年3月28日起开始计息。剩余10亿元人民币额度将择机发行。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临2014-011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副董事长王铁庄同志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详见上交所网站公司临2014-011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已在2013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行业量价齐跌局面短期内难以扭转,预计半年度业绩比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王铁庄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4-01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副董事长王铁庄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10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白坪煤业在光大银行5000万元1年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临2014-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资料
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4-01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坪煤业”)
●本次担保金额: 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披露日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13.82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白坪煤业拟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本次拟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
2.住所:郑州市登封市东金店乡1号
3.法定代表人:孟中泽
4.注册资本:66,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8月20日
6.经营范围:煤炭投资,煤矿技术、咨询服务,矿山配件销售、设备安装及租赁。煤炭生产与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底,白坪煤业公司资产总额171,927万元,负债52,188万元,负债率30.35%,所有者权益119,73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在核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在银行贷款担保具体实施时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周转及归还到期贷款。为确保白坪煤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为白坪煤业贷款5000万元额度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实际累计担保金额人民币为3.763亿元,已批准对外担保未发生金额为9.557亿元,加上本次批准担保金额5000万元,公司目前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担保总额为13.82亿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47.68亿元的28.98%,无对外和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