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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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刘建中先生、总经理李明星先生、总会计师梁丽星女士及财务部经理赵曙光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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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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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归还借款较多。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3、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4、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应收售电款增加所致。
5、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预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6、存货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阳光公司燃煤管理方式改变,燃煤按实际耗用量与供应商结算,期末燃煤无结余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是由于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改造支出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主要是由于应交企业所得税较期初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由于地电公司长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地电公司收到的违约金与保险赔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地电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的工程款较多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收购煤炭开采类资产和煤炭铁路贸易类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4年2月26日、2014年3月5日、201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通宝能源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4-009)、《通宝能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4-010)、《通宝能源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临2014-018)以及每五个交易日发布的《通宝能源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4-011、012、017、019、020、021)。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如下:
1、关于解决土地和房产权属问题的承诺:正在加快办理,未发生违反该承诺情形。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3、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除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4、关于独立性的承诺: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5、关于不违规占用资金的承诺:未出现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6、关于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负债、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的承诺: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7、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未出现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中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4-02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四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二○一四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二○一四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23号)。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4—023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0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一三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4.审议《二○一三年年度报告》及《二○一三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二○一四年度经营建议计划》。
8.审议《二○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9.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二○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第1、3至10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宝能源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2、4、5、8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宝能源八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10项议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72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31995
联系传真:0351—7031995
联 系 人:陈琦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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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