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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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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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方向: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4日A 股收市后,持有应流股份 A股(股票代码60330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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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 提案《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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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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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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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
2、安徽应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机械”)
3、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应流铸造、应流机械、应流铸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2亿元,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7,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和应流机械及控股子公司应流铸业银行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继续为上述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2亿元,期限为本议案批准后一年,各子公司在担保总额内可根据贷款利率、授信条件等情况选择不同商业银行进行具体实施,公司对各子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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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配合各子公司做好银行贷款安排,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应流铸造、应流机械、应流铸业提供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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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子公司2013 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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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发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为确保公司对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顺利实施及担保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12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在各商业银行间的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除以上担保事项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4年4月26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7,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9.6%,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2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号)核准,公开发行8,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8.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2,482,800.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8,429,348.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16日出具的天健验〔2014〕5-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24,626,869.07元,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完成了上述置换事项。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4年2月14日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4年3月7日会同公司、国元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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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1、应流股份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应流股份以8,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国元证券对应流股份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4〕78 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应流股份,股票代码:603308,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隶属专用设备制造业,是专用设备零部件生产领域内的领先企业,主要生产泵及阀门零件、机械装备构件。公司产品定位于专用设备的高端零部件,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清洁高效发电、工程和矿山机械行业,并在医疗设备、自动控制、国防军工等其他装备行业也有广泛应用。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于2014年开始健全内控规范实施体系,年底前完成体系试运行,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实施责任人、副总经理具体负责落实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开展。公司财务中心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工作。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1、内部控制建设目标
(1)满足《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满足合法、合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相关要求,建立一套适应业务发展和管理体制,独具特色和竞争优势的控制体制,控制责任到位,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动业务发展。
2、内部控制建设范围
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范围的主体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
3、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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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方案已于2014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