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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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国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星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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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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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8.01%,主要是由于公司应收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3300万已到期承兑;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92.22%,主要是由于公司燃煤采购业务预付款增加;
3、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1.03%,主要是由于镇海联合应付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燃气款2900万元票据到期;
4、工程物资较期初减少74.87%,主要是随着子公司基建工作的深入,2013年购置的待安装设备已经安装完成,转入在建工程;
5、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78.33%,主要是子公司嘉华发电、乐清电厂、舟山煤电应付利息增加;
6、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9.16%,主要是由于:公司原持有东南发电39.8%股权,有权决定其财务及经营政策,故一直合并其会计报表。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南发电事宜已经公司与东南发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53 号文核准。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东南发电办理了交接手续,东南发电的资产、负债、业务转入公司,公司持有兰溪电厂、嘉华电厂等股权比例上升;东南发电全资台州电厂、萧山电厂也由公司100%控股;
7、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32.79%,主要是由于金融市场股价波动,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市值走低;
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86.26%,主要是公司本季度收到了浙江浙能长兴天然气有限公司及杭州兴晥矿业产品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
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9.95%,主要是由于公司下属舟山煤电、常山天然气、台州第二电厂等基建项目投资增加;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4.79%,主要是由于公司及子公司本期新借贷款量相对较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登载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待证券主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核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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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国潮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