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2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2、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10时
3、会议地点: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46,957,38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27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明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 意 比 例 | 反对票数 | 反 对 比 例 | 弃 权 票 数 | 弃 权 比 例 | 是 否 通 过 |
1 | 关于增补董事的提案 | 446,957,385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穗、商学琴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