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4-02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人 | 2014年预计最高授信额度 | 2013年末扣除保证金实际业务余额 |
银行授信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20亿元, 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30亿元。 | 4.12亿元 |
银行授信 |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20亿元, 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30亿元。 | 10.83亿元 |
银行授信 |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20亿元, 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30亿元。 | 7.48亿元 |
银行授信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20亿元, 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30亿元。 | 3.04亿元 |
银行授信 |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单个关联方授信限额为20亿元, 单个关联集团授信限额为30亿元。 | 5.79亿元 |
银行授信 | 关联自然人 | 总额不超过5亿 | 贷款业务敞口余额为2.18亿元 |
注:持股5%以上的所有非自然人股东关联授信余额合计不超过8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㈠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11月27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甬体改(1992)27号文批准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制试点企业,于1996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上市交易,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注册资本为410,858,200 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针织品、皮革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商标有偿许可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锂离电池材料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房屋租赁;实业项目投资。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㈡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5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注册资本为2,226,611,695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㈢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2年4月2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号4、5楼,注册资本为0.54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金属材料、建材、日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工艺品、文体用品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㈣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1992年11月12日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注册资金2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2、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是成立于1994年10月24日的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注册资金5.89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项目投资、电力能源开发,煤加工电能协作;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业商品)、机电设备(除轿车),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根据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产权划转的批复》(甬国资委办[2005]28号),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产权被整体划转给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产权划转事项尚未办妥。
㈤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0年10月13日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西门望春工业区,注册资本为0.5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实业项目投资;纺织品、服装制造;家具制造;文教体育用品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施工;园林绿化;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商品信息咨询、计算机设备维护、应用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
㈥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内部人”);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不含)股份的自然人(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上述1和2所述人士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4、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6、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司的关联交易分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特别重大关联交易三类。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该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规。
五、审议程序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