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17,673,956.59 | 118,194,973.37 | 8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583,636.20 | 7,203,367.46 | 296.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856,508.43 | 6,896,822.80 | 30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567,318.85 | 58,590,600.78 | 13.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62 | 0.0167 | 296.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62 | 0.0167 | 296.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2% | 0.81% | 2.0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60,385,146.91 | 1,755,722,525.19 | -5.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26,997,553.49 | 998,413,917.29 | 2.8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3,192.5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251.9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8,316.67 | |
合计 | 727,127.7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7,70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53% | 166,464,000 | 质押 | 87,488,000 | |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3% | 74,736,000 | 质押 | 16,666,700 | |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创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2% | 18,661,396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6% | 17,538,141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2% | 9,143,996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伞型宝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1% | 5,242,314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 | 4,478,139 | |||
招商银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9% | 3,396,700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麟1号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3% | 3,146,735 | |||
卢均 | 境内自然人 | 0.66% | 2,871,02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 | 166,46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464,000 |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18,68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84,000 |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创富1号集合资金信托 | 18,661,3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61,396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538,1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38,141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143,996 | 人民币普通股 | 9,143,996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伞型宝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5,242,314 | 人民币普通股 | 5,242,314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4,478,139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8,139 |
招商银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9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96,70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麟1号信托计划 | 3,146,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46,735 |
卢均 | 2,871,0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1,02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君敏先生为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同时杨君敏先生担任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的法人代表。除此之外,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29.32%,主要原因系公司进口豌豆预付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41.89%,主要原因系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1.1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4)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52.33%,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112.66%,主要原因系3月份工资4月发放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101.10%,主要原因系3月末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期相比增加84.17%,营业成本同期相比增加72.0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主营业务在稳步增长,豌豆蛋白销售效益增长可观所致。
(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同期相比增加298.99%,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实现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同期相比增加47.6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工资、运费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同期相比增加32.54%,主要原因系本期工资性费用支出和税金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同期相比增加65.20%,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同期相比增加155.83%,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收入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同期相比增加1181.46%,主要原因系本期送货违约金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同期相比增加382.31%,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加314.12%,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2014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4500万元对君邦商贸进行增资,主要用于君邦商贸进行原料贸易补充流动资金,保持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有利于君邦商贸提高经营能力,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君邦商贸于2014年3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为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情况: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内保外贷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为支持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扩大业务范围,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香港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900万美元在青岛设立双盛万隆(青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按照风险投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及决策,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逆回购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投资风险及相关控制措施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该事项不属于风险投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 2014年02月25日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
2014年03月06日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 |
为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情况 | 2014年03月19日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 |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 2014年03月19日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 |
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逆回购的情况 | 2014年03月19日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逆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1、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原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2010年09月2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2、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原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中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君敏、李玉林、隋君美、张代敏、杨东敏、陈晓宇、韩振帮、马殿云、王美荣、马菊萍;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所持金都投资的出资,在锁定十二个月后每年向任何其他方转让的出资不超过所持金都投资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都投资的出资。 | 2010年09月2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1、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 | 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若发生同业竞争,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司)将自动退出。 | 2010年08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2、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 | 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若发生同业竞争,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本公司)将自动退出。 | 2010年08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30% | 至 | 18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933.08 | 至 | 7,222.88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579.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增长,豌豆蛋白销售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效益可观,特别是高端豌豆蛋白市场开拓良好,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14-029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