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树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莹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数)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19,077,559,411.07 | 117,348,995,593.78 | 1.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5,337,088,779.69 | 34,650,118,479.99 | 1.9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464,674,560.28 | 1,896,286,716.34 | 29.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6,237,415.47 | 680,608,211.97 | 21.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29,154,706.07 | 679,004,067.13 | 22.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9,698,404.89 | -4,559,734,023.52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1 | 27.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1 | 27.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6% | 2.03% | 上涨0.33个百分点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4,750.0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0,0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604,470.87 | 主要为计提预计负债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972,430.20 | - |
扣除所得税影响数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917,290.60 | - |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0.00 | -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 -2,917,290.6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而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原因为:本集团作为证券经营机构,上述业务均属于本集团的正常经营业务。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06,99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21.12 | 1,250,154,088 | 0 |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21.03 | 1,244,652,926 | 0 |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60 | 686,754,216 | 0 |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4.77 | 282,643,104 | 0 | 质押 | 242,180,000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44 | 263,073,796 | 0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权激励集合信托 | 境内一般法人 | 3.38 | 199,915,662 | 0 | ||
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2.47 | 145,936,358 | 0 | 质押 | 144,000,000 |
揭阳市信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一般法人 | 2.26 | 133,737,449 | 0 |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2.18 | 128,930,000 | 0 |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1.77 | 104,958,053 | 0 | 质押 | 65,800,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 1,250,154,0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154,088 |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44,652,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4,652,926 |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86,754,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686,754,216 |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282,643,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82,643,104 |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3,073,7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073,796 |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权激励集合信托 | 199,915,6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15,662 | |||
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45,936,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936,358 | |||
揭阳市信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3,737,4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737,449 |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128,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930,000 |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104,958,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958,053 |
注1:报告期末,以上股东不存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注2:报告期内,以上股东不存在因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所导致的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注3:报告期内,以上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数)
项目 | 2014年3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衍生金融资产 | 36,007,366.36 | 57,383,402.53 | -37.25% | 利率互换业务形成的资产减少 |
应收款项 | 504,576,190.12 | 353,956,602.77 | 42.55% | 应收业务账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723,715,707.09 | 444,053,594.38 | 62.98% | 质押借款增加 |
拆入资金 | 2,700,000,000.00 | 5,300,000,000.00 | -49.06% | 从银行拆入资金减少 |
衍生金融负债 | 39,263,600.90 | 79,490,135.80 | -50.61% | 利率互换业务形成的负债减少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228,713.06 | - | - | 子公司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利息 | 502,088,044.25 | 364,004,833.16 | 37.93% | 公司债应付利息增加 |
项目 | 2014年1-3月 | 2013年1-3月 | 增减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434,297,550.33 | 1,033,121,371.89 | 38.83% | 主要为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2,034,257.96 | 31,120,608.88 | 388.53% | 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 |
汇兑收益 | -15,374,846.05 | 1,347,294.49 | - | 汇率变动影响 |
其他业务收入 | 2,069,673.91 | 3,924,137.41 | -47.26% | 主要是本期信息费收入减少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4,685,238.13 | 85,774,251.07 | 45.36% | 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业务及管理费 | 1,270,002,896.86 | 943,452,163.06 | 34.61% | 主要为职工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47,203.93 | -103,721.44 | - | 上期有减值损失转回 |
其他业务成本 | 434,134.90 | 1,448,711.06 | -70.03%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6,035,776.92 | 122,319.93 | 4834.42% | 主要为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
其他综合收益 | -139,267,115.77 | 230,819,420.91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5,558.49 | -183,644.93 | - | 本期少数股东损益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98,404.89 | -4,559,734,023.52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代理买卖证券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7,332,682.19 | -929,541,523.38 |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流入现金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5,536,026.31 | 5,968,394,219.80 | -73.94% | 本期发行债券流入现金减少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营业网点变更
(1)公司营业部同城迁址
2014年1月13日,公司佛山南海大沥证券营业部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九龙小商品批发城主楼1号同城迁址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竹基南路8号兴沥雄广场九楼,营业部名称相应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竹基南路证券营业部”,目前,《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均已变更完毕。
2014年1月13日,公司秦皇岛河北大街证券营业部由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377号同城迁址至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115号1、2、6、7层,营业部名称相应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和平大街证券营业部”,目前,《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变更完毕,《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
2014年4月8日,公司郑州花园路证券营业部由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19号天丰大厦三、五楼同城迁址至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62号苏荷中心12楼东南面,营业部名称相应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证券营业部”,目前,《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均已变更完毕。
(2)新设营业部情况
2014年1月2日,经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9家分支机构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4〕1号),核准公司在上海市新设8家证券营业部,在西藏拉萨市新设1家证券营业部。目前,公司在拉萨市新设营业部已正式开业,在上海市新设8家证券营业部还在筹建之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新设证券营业部名称 | 地址 |
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珠西路证券营业部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写字楼628房 |
2014年1月2日,经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1家分支机构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4〕2号),核准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新设1家证券营业部。目前,该营业部已正式开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新设证券营业部名称 | 地址 |
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平西路证券营业部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佛山民间金融街首、二层 |
(3)新设分公司情况
无
(4)截止2014年3月31日还未获批的分公司和营业部的情况
2014年3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粤东分公司、粤西分公司和东莞分公司的议案》。目前,公司设立粤东分公司、粤西分公司和东莞分公司尚需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
2、关于发行次级债券
2014年1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及2014年2月10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次级债券,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程序之中。
详细请见公司于2014年1月25日及2014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3、其他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公司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场外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关联交易) | 2014年4月15日 | 详细请参见2014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
关于广东证监局核准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 | 2014年4月19日 | 详细请参见2014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
关于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暨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 2014年4月19日 | 详细请参见2014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
三、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为避免与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并为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①作为换股吸收合并后存续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存续公司业务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存续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将促使其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②对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将来与存续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具《关于保持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保证与本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2010.2.6 | 无 | 各承诺方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为广发资管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 | 广发证券 | 因公司设立的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广发资管承接公司的QDII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广发资管必须满足开展QDII业务的资格条件,其中之一为“证券公司净资本不低于8亿元”。但广发资管开展业务暂不需要大量资本金,广发资管注册资本为3亿元。为支持广发资管业务做大做强,满足其业务持续发展要求,同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广发资管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自广发资管成立之日(2014年1月2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 | 2013.8.10 | 自广发资管成立之日(2014年1月2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 | 广发证券严格履行了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1月01日 -03月31日 | 无 | 电话沟通 | 公众投资者 | 公众投资者 | 询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等 |
2014年1月14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
2014年1月20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麦格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
2014年1月23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发展战略情况 |
2014年3月06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监事5人,参与表决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发证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广发证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正文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二、审议《关于提高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总规模由“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其中通过自有资金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由“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通过公司全资拥有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维持100亿元不变;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使用收益等实际情况科学决策,在相关指标符合外部监管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确定资金使用的具体额度。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批复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1、修订原章程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修订上述公司《章程》的条款;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备案事宜、工商登记变更及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49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