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4—01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13号《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或委托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森工圣鑫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借款(或委托贷款)额度,在原借款(或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3亿元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 (或委托贷款)额度,总额度增加到人民币5亿元,可在借款额度内周转使用,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4-01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以通讯审议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或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4-013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森化工”)提供金额为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0(不包括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森化工提供金额为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由具体合同约定)。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法(2005)120号文)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梅河口市经济贸易开发区慧谷工业园区
3、成立日期:2013年1月8日
4、法定代表人:尹燕秋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甲醛及其产品生产前期准备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流动负债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银行贷款总额 |
2013年 | 80,144,970.76 | 52,221,783.31 | 52,221,783.31 | 27,923,187.45 | 0 | -1,156,812.55 | 0 |
2014年3月 | 89,572,405.42 | 52,221,783.31 | 52,221,783.31 | 27,923,187.45 | 0 | -654,907.23 | 0 |
8、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吉森化工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梅河口市创源化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确保吉森化工的经营业务快速开展,满足其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周转需求,抓住经营过程中的良好商业机会,提高该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决定为吉森化工在工商银行梅河口支行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项目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防范债务违约风险,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借款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授权总经理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出于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法[2005]120号)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2014 年 1 月 31 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