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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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朱胜杰、总经理姜维、财务总监倪伯士及财务部经理唐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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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以转让子公司上海锐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形式出售古北商务分区9-4项目,转让价格146,449.56万元,投资收益83,453.9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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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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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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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102.84%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有所增加。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40.54%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将安亭新镇05A-01A、06A-01地块的土地预付款转入存货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4.96%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借入的短期借款的数额增加。
4、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2.70%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大量的应付工程款所致。
5、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41.59%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了相应的银行借款利息。
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02%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古北商务分区9-4项目的出售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
7、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64.09%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0.81%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银行利息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8463.42%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古北商务分区9-4项目实现投资收益83,453.90万元。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5.60%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了投资收益相对应的所得税费用。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锐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5.91%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为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而相应增加贷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海锐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意向受让人的方式予以转让,转让价格146,449.5647万元,受让人为沈阳首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已完成并实现投资收益。
2、经2013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3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详情请见2013年8月30日、9月17日、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编号分别为临2013-037号、临2013-038号、临2013-043号及临2013-044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在监管部门审核中。
3、参股公司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星华商置业有限公司及天津星华府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关于天津华明镇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合同,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涉开、竣工时间等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状况,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明确承诺:一、凡我公司参与竞标的出让土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均不参与竞标。二、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新设与我公司业务相同的公司。三、在未来2-3年内,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采用分步走的办法,对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梳理,并在条件成熟时候,对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采取改制、业务重组、资产转让等措施落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010年,公司收购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2013年,公司继续收购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剩余60%股权,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项收购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促进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公司项目销售及结算情况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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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公司销售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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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计划开发投资包含土地、前期、建安、基配等开发费用。(不含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税金)。
3.7 公司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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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胜杰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4-02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在上海市虹桥路2388号虹桥中华园会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胜杰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年会已选举产生新的董事,据此,公司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增补,孙勇同志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军同志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个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维持不变。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朱胜杰
委员:朱胜杰、陈力、孙勇、姜维、卓福民、徐国祥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夏凌
委员:夏凌、沈重英、徐国祥、朱胜杰、戴智伟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徐国祥
委员:徐国祥、沈重英、卓福民、戴智伟、李军、姜维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卓福民
委员:卓福民、沈重英、夏凌、陈力、姜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