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吴培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菊瑛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忠伟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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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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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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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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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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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以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重工为平台,对旗下工程机械板块继续进行了梳理和整合,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并于2014年2月14日在上交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就上述承诺事项,公司未获悉有不履行或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在后续的工作中将继续履行承诺事项,通过常林股份定期向市场披露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以更好地维护常林股份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培国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4-015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2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4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吴培国、王伟炎、李远见、陈卫、顾建甦、苏子孟、宁宇、陈文化、傅根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等规定,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计提和核销,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17.72万元,核销各项准备299.29万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详见随本公告一并披露的《常林股份对外投资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4-016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吴建平、罗会恒、卞陇,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监事长吴建平先生主持,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常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普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3368万元人民币(拟)
●特别风险提示:矿山设备的市场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链,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公司与常州科林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矿机”)对江苏普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悦重工”)进行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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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普悦重工原股东出资1137万元为普悦重工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基准日为2013年1月31日)
(二)本次投资事项于201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金额为3368万元,不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截至目前,公司与合资各方尚未签订合资合同。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合资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合资方主体的基本情况概述
常州科林矿山机械有限公司,2001年5月成立,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路76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周志庆,主营业务为矿山采掘设备、金属轧制设备、矿山洗选设备部件、工程机械部件的制造加工。
江苏普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2010年5月成立,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35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赵建春,主营业务为矿山设备、冶金设备、工程机械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2、科林矿机近三年主要经营矿山设备的配件研发、制造和销售;普悦重工近三年主要经营矿山设备的整机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3、科林矿机和普悦重工与公司存在小额日常业务往来,上一年度合计交易额尚未达到公司销售收入的1%。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普悦重工近几年运营情况良好,所有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且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
(二)科林矿机出资的实物资产主要为土地、厂房和办公楼,账面价值2009万,评估价值2100万。上述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且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
(三)普悦重工增资后的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常林股份51.00%,科林矿机31.79%,普悦重工原股东17.21%。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暂未签署合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投资事项将扩大公司的产品链,是公司进入矿山设备领域的重大举措。矿山设备的盈利能力明显高于公司现有产品,因此该项投资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的整体盈利能力。该投资事项将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金额3368万元,以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为矿山设备的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