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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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勤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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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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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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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1.37%,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按期收到金台大厦应收销售款6,540万元。
预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2.91%,主要原因为T25地块厂房交易完成,结转预付款4,222万元。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4.63%,主要原因为应收代垫款增加。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数比起初数增加7600万元,主要原因为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应付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3.91%,主要原因为结转部分应付工程进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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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78.10%,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结转金桥、金杨地块商铺销售收入计提相应税款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3.28%,主要原因为租赁收入增加相应增加中介费。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4.90%,主要原因为相关诉讼费用支付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65.02%,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碧云国际社区S1地块公寓及碧云别墅银杏苑项目于上年末全部完工,致使当期利息费用增加。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98.47%,主要原因为政府补贴项目结算减少。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39.06%,主要原因为利润总额减少而相应减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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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675.25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494.1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7,600万元购买相关保本理财产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51%,主要原因为本期净借入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提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09年9月1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其后,分别于2011年9月15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9月13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提案》,分别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两年(公告详见2011年9月16日、2013年9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该有效期现为2015年9月15日止。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尚在进行中。
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22亿股。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金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金桥集团将以其持有的联发公司39.6%的股权参与认购。联发公司39.6%股权的最终作价以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公司和金桥集团协商后确定。由于公司拟购买的联发公司39.6%股权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议后暂不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国平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4-01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18日发出召开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并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应表决人数9人,实际表决人数9人。董事长黄国平、副董事长潘建中、沈荣、董事刘荣明、张行、独立董事乔文骏、丁以中、霍佳震、张鸣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正文并同意予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98万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聘用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内控审计服务,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5万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自评情况复核》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 B 股 编号:临 2014-017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会议对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作了讨论和审议,认为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格式、编制和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对2014年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也进行了审议.
会议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 同意《关于2014年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3、 同意《关于2014年度聘用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