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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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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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志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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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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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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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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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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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1年9月收购GOOD TRADE LIMITED持有的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发展公司”)25%的股权。燃气发展公司已于2012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GOOD TRADE LIMITED于2012年12月30日出具的《关于延迟收取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函》,原股权转让合同关于付款时间的约定将变更至GOOD TRADE LIMITED出具的付款通知载明的日期,并承诺延迟付款不影响公司应享有和行使燃气发展公司的股东权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相关付款通知,上述股权受让款尚未支付。
2、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获受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国家商务部核准。
3、经第七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决议,公司以BOT形式投资、建设、运营南海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与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继续进行磋商并签署正式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02号公告)。截至报告期末,特许经营权协议尚未签署。
4、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决议,公司成立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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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向明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4—020
债券简称:11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9日上午在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8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黄志河董事委托何向明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全部9票通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全部9票通过)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