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詹剑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65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2014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具体情况详见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2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4-02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承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至3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新接业务18.80亿元人民币,其中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8个,合计金额为9.10亿元,占总业务承接额的48.41%。
从业务结构上来看,非国内钢结构业务占总业务承接额的28.86%,其中幕墙业务占比为23.42%,海外业务占比4.03%,总承包业务占比1.41%;国内钢结构业务占总业务承接额的71.14%,其中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在国内钢结构业务中占比分别为62.56%、13.98%、23.46%。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