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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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龙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启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卫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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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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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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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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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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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在2014年4月21日取得了厦门市国资委的批准,并经公司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还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落实各阶段进度计划,争取尽早实现非公开发行募资,以保障相关业务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发股份限售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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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股份限售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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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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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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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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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补偿因土地闲置原因遭受处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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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龙雏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6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在新西兰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乐高集团有限公司在新西兰惠林顿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木材供应链业务。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