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刘渭清、财务总监龙泉及财务部主任杜宋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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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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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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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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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股利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收回参股公司的股利分配所致。
(2)预付款项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预付股权投资款减少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对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计提的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应付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7)专项应付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归还专项资金所致。
2、利润指标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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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收入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成本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对联营企业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朝阳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的城市污水处理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九龙环保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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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将新成立的朝阳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上期公司偿还中电投集团公司私募债资金,本年无相同事项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合计为281,144,245.86元。
(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破产立案裁定(该事项详见2009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止2014年3月31日,土地处置工作仍在进行中。
(3)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收购重庆展荣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32%股权(该事项详见2013年7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先融期货传送的《关于核准中电投先融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号),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先融期货股权变更事项(该事项详见2014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先融期货32%股权的资产交割手续,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4)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正在履行中国证监会相关内部审核程序。
(5)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向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4年1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增资工作,远达水务注册资本变更为9000万元。
(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与朝阳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注册成立朝阳远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远达水务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51%。
(7)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支行借款8,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00%,借款期限:1年。该事项已经公司批准。
(8)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5000万元(该事项详见201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归还上述款项。
(9)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南坪支行借款5,000万元(该事项详见201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归还该笔借款。
(10)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远达环保有限公司向上海浦发银行天宝支行借款15,000万元(该事项详见2009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归还500万元。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8,700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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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渭清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4-015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议案》
2014年4月22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3年12月末股本总数511,872,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1.50元(含税)。按照规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6.61元/股调整为16.46元/股。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