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4—018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4年4月28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10名,江波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已授权柳絮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故现场出席及授权出席会议董事共11名。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潘胜燊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11 票赞成, 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非公开发行工作进度,同意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及民生银行共开设8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总经理吴裕英女士全权负责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事宜。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19)。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4—01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9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5 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2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
G栋一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5 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
G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议案如下:
1、《关于重新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14年财务预算方案》
7、《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续聘201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日立电梯2014-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讯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年1月24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述议案二、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3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三、四、七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3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议案六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时间 : 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12:00。
7、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2楼
8、联系人:严小姐
联系电话:020-38371213
传真:020-38339503
邮箱:grgf@guangrigf.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5 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在股东登记日有效登记的股东为准;
2、出席股东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入会场;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凡参加股东大会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事先进行登记。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内容见下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
注:
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5 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网络投票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投票系统网址:www.sseinfo.com
总提案数:11个
一、投票流程(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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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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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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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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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5月2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广日股份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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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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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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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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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对于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