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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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如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幼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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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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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172.00万元,由于品牌服装主业的稳健增长和地产开发业务的集中交付,较上年同期增长59.35%;实现净利润75,948.82万元,受益于地产交付项目的利润贡献以及公司所持宁波银行股份以权益法核算,较上年同期增长193.10%,实现了三项业务的平稳发展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一)品牌服装
根据中华商业信息网统计,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累计增长1.4%,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6.2个百分点,呈现连续第三年放缓,是2005年以来同期最低增速;其中服装零售额和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增速较去年同期放缓6.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服装主业实现营业收入114,161.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实现净利润20,154.4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47%,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渠道拓展依然以优化调整为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销售网点2,967个,较年初净增32个,其中:
自营网点821个,较年初净增6个;
商场网点1,672个,较年初净增22个;
特许网点474个,较年初净增4个。
(二)地产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地产开发业务完成了杭州隐寓项目的集中交付,实现营业收入370,896.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95%;实现净利润53,70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95%。
报告期内,受公司项目开发的周期性影响,公司销售以老盘去化为主,新推项目仅有新东城和太阳城四期,实现预售面积88,177.71平方米,预售收入136,562.7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降低39.23%、63.40%。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项目1个,开工面积14.98万平方米;竣工项目2个,竣工面积17.32万平方米;期末在建项目12个,在建面积173.63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合作土地一宗(公司所占权益为50%),可建面积22.57万平方米,土地总价66,114.28万元。
(三)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实现净利润1,954.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815.8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宁波银行32,082.69万股,持股比例达到11.13%;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值为369,051.05万元,浮盈25,440.72万元。
(四)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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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分别下降43.37%、增长48.00%的主要原因为:自2014年1月1日起公司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
2、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54.09%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借款较年初减少。
3、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33.95%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地产板块的项目借款增加。
(2)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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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9.35%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地产板块营业收入为370,896.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95%。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94.51%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地产板块营业收入增加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30.71%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地产板块销售收入增加,计提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随之增加。
4、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2,502.36万元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16,718.95万元。
5、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7.37%的主要原因为:地产板块实现营业利润62,034.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79%。
6、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93.10%、96.16%的主要原因为:①本期地产板块营业收入增长,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3,70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9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4,16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71%。②本期投资板块确认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54.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815.80万元,确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76.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894.28万元,主要原因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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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9,560.01万元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地产板块收到的现金减少。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398.61万元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地产板块收回地产合作项目往来款57,400.00万元。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243.91万元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借款净流入(即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控股”)与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投资中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雅戈尔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415,000,000股限售股转让给投资中心。在本次转让过程中,雅戈尔控股、投资中心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雅戈尔控股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雅戈尔控股就其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26.04%的股份(579,896,185 股)承诺如下:
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将承继权益变动前本公司在雅戈尔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并进一步承诺,自2009年5月16日起,在未来十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持有的雅戈尔股份。
·投资中心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投资中心就其持有的受让雅戈尔控股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64%的限售股份(4.15 亿股)承诺如下:
投资中心受让的上述股份将承继受让前雅戈尔控股在雅戈尔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并进一步承诺在目前分四年逐年解禁的基础上延长一年变为分五年逐步解禁,即自2010年5月16日起每年可流通20%(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在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0%,在48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0%)。
·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就其所持有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自承诺做出日起,在未来五年内,本人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直接持有的雅戈尔股份,也不通过投资中心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间接持有的雅戈尔股份。
雅戈尔控股、投资中心和李如成先生严格履行承诺。
2010年2月24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扣划投资中心持有公司414,645,61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至4899名申请执行人名下,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增加持股的自然人股东承继投资中心关于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
4902名自然人严格履行承诺(注:原为4899名自然人股东,因司法划转,增加3名自然人股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