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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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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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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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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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其余各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为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均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各关联人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2年初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等各关联方签署了《采购、销售和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业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效期三年。该协议中就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等,所有交易均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并规定了在具体交易时各方须就交易量和具体价格签署具体合同便于履行;因此,公司关于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4—008
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山金财务公司”)的存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不同关联人未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获得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本公司的融资渠道,满足个性化要求,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与山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担保、结算、财务顾问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其中: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山金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合计余额最高不超过山金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50%;山金财务公司拟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合计提供15亿元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生效之日起算。在有效期满之日前 15 日,如双方未提出异议的,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本公司尚未就此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山金财务公司签订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同时也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股比为3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将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2012年11月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642号文件批准筹建,于2013 年7 月8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336号文件批准开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3 年7月12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3H237010001),2013 年7 月17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00005019)。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其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山金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红
注册及营业地: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
山金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山金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176,982.12万元,自营贷款余额70,500万元,总资产2,792,421,032.15元,净资产1,013,393,579.60元,主营业务收入41,128,733.78元,净利润13,393,579.6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山金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山金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山金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50%;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 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方案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公司在山金财务公司开立帐户,本着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二)协议金额
1.存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50%;
2.综合授信额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
(三)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在山金财务公司同类同期存款利率。
2.授信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的结算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同期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之日前 15 日,如双方未提出异议的,协议自动延期一年。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须经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已对山金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控制措施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山金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30%的股份,公司也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玉民先生、崔仑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宋文平、刘战、高永涛事前认可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在风险评估和制订风险处置预案的前提下,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山东黄金集团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因关联关系影响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时审核了山金财务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以及公司编制的《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意见为:
(1)山金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山金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3)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山金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管理效率,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对山金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制订了风险处置预案,完备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本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山金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山金财务公司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5、金融服务协议;
6、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4—00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5月20日 上午9:00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8、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此项议案已经201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3日下午3: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全体股东(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10层西区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31)67710386 67710381 传真:(0531)67710380
联系人:张如英、侯朋志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一: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三: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四: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五: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六: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七: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八: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本表可自行复制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4—010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2、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20日9:30—11:30, 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3日下午3: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全体股东(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
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10层西区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式: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31)67710386 67710381 传真:(0531)67710380
联系人:张如英 侯朋志
邮编:250100
六、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议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网址:www.sseinfo.com。
2、股票代码为738547,投票简称为山金投票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当日另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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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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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价格申报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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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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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54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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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反对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2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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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弃权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3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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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规程及投票结果统计均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