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骏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焦正军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范思远 |
公司负责人张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思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8,287,898,683.24 | 8,259,773,666.27 | 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89,533,134.09 | 2,926,815,551.30 | 2.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320,950.12 | 111,296,367.19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177,552,535.20 | 1,941,983,181.23 | 1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365,817.66 | 59,409,426.51 | 1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732,335.00 | 37,474,290.09 | 51.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87 | 2.0527 | 增加0.156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74 | 0.1430 | 10.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74 | 0.1430 | 10.03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32,29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16.56 | 68,788,816 | 0 | 无 | ||
中青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29 | 13,650,000 | 0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24 | 13,476,269 | 0 | 无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08 | 12,811,019 | 0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93 | 12,185,511 | 0 | 无 | ||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 | 2.33 | 9,669,142 | 0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4 | 8,869,916 | 0 | 无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3 | 7,999,595 | 0 | 无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境外法人 | 1.63 | 6,788,464 | 0 | 无 |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4 | 6,400,000 | 0 | 无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 68,788,816 | 人民币普通股68,788,816 | |||||
中青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3,65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476,269 | 人民币普通股13,476,269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811,019 | 人民币普通股12,811,019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185,511 | 人民币普通股12,185,511 | |||||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669,142 | 人民币普通股9,669,142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8,869,916 | 人民币普通股8,869,916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7,999,595 | 人民币普通股7,999,595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6,788,464 | 人民币普通股6,788,464 | |||||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6,4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青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青旅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 重要事项
2014年公司以“创新发展、协同制胜、追求质量”作为发展总基调,一季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13%,实现净利润6,536.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51.39%。3月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认定“中青旅”为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彰显了“中青旅”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旅游业务顺应在线旅游发展趋势,线上线下融合度加深,各经营板块保持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13中国旅游总评榜-北京榜”五项大奖。会展公司进一步推进中青旅会展整合营销服务的战略目标,成立中青旅博汇会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拓大型及超大型博览会运营业务,一季度会展公司营收同比增长25%。鉴于会展公司2014年承接多个大型项目,业务发展值得预期。公司高端旅游事业部正式成立,并已发布中青旅高端旅游品牌—“耀悦”。遨游网全国化策略稳步推进,平台化建设技术研发一期工程已经完成,网上售卖产品新增品类陆续研发中;新版手机wap网站全新上线,手机订单增长迅速;一季度遨游网整体营收同比增长接近100%。经争取,遨游网将入驻北京文化创新工场--首都核心区域的文化创新产业高端示范区。
乌镇景区一季度实现良好发展,接待游客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8.6%,其中东栅接待游客人次略有下降,西栅接待游客人次同比增长22%,散客比重进一步提升;乌镇通过不断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注入更多文化元素,合理规划景区资源,使得人均消费持续提高,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9%,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古北水镇于1月1日对外营业,景区内游船、长城、索道及部分展示游览区开始运营,春节期间通过冰灯、古北水镇过大年等活动吸引客流,在未进行大规模宣传推广的情况下,接待游客数量快速增加,清明小长假期间创下日接待游客9000余人的接待记录,经营情况大大超出公司预期。山水酒店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新开业酒店尚处于培育过程中。
策略投资方面,中青旅创格科技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5%;西南三省福利彩票一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中青旅绿城尾盘销售工作继续进行;中青旅大厦物业出租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1.39%,主要原因在于:一季度乌镇公司实现良好增长,公司对乌镇公司持股比例由51%增长至66%;会展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大项目进展顺利;一季度政府补贴同比减少。
2、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49,320,950.12元,去年同期为111,296,367.19元,主要原因在于:会展公司大项目垫付资金较为集中,春节时间较早导致黄金周预收团款较多收于2013年而成本支付于一季度,慈溪项目春节前支付部分工程欠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2014年3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4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临2014-003、006号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目前正处于发行实施阶段。
2、濮院项目进展
为促进公司景区业务发展,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桐乡市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濮院景区。双方股东认缴的首期出资额已于2014年1月缴纳。目前该项目正常推进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向包括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青旅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青旅集团作为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作出承诺:青旅集团将以现金认购中青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均不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青旅集团作为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承诺:(1)本次发行完成后,青旅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青旅《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青旅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发行完成后,青旅集团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规范与中青旅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青旅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青旅集团和中青旅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3、为确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住宅地产业务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房地产项目仅余控股公司慈溪绿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慈溪玫瑰园"项目尚未销售完毕。待该项目清算完毕后,公司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逐步战略性退出住宅类房地产业务,强化旅游主业业务发展。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来在不与控股股东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拟继续开展住宅类房地产业务的,公司将严格遵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骏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