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4-03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通知,2014年4月28日在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亚包商务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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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税后利润237,963,326.8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84,409,887.9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46,446,561.13元。
由于公司2013年度主营业务经营亏损,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决定2013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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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在2013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公司向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数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商标减
值的公告》和《关于资产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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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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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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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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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择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相关事宜董事会另行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4-035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英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化解危机并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落实了相关措施;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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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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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分配预案》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公司利益。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商标减值及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资产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上述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资产减值及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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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监事变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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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监事变动
2014年4月2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陈福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福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陈福清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会议,通过推举陆华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二)股东代表监事变动
2014年4月2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代表监事徐乙宁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乙宁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徐乙宁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审议,同意陈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选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保持一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陆华芬简历:
陆华芬,女,1975年8月出生,中级会计师,大专学历。
2002/06—2004/08:江阴华盈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资金会计
2004/09—2006/10:江苏中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本会计
2006/11—2008/05: 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
2008/06—2009/12: 江阴亚包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管会计
2010/1—至今 江苏中达集团子公司、中达集团 财务经理
陈国华简历:
陈国华,男,1974年2月生,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大专学历
1996—1998: 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柜 员
1998—2000: 江阴市申达包装材料厂 会 计
2000—2004: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主管
2004—至今 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4-036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28日,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及计提资产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
(一)关于本期资产组计提的减值损失
A、主营产品为BOPP平膜的三家子公司江阴亚包、江阴美达、江阴申鹏固定资产减值。
(1)2014年2月14日,江阴亚包新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1月26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已将所持该公司全部股权转让,详见临2014-010号)与江西冠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玉和)签订了BOPP生产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约定,江阴亚包将其两条8.3米BOPP生产线及全套配套设备转让,包括除厂房之外的一切主要和辅助设备、各种备用备件、图纸。合同价款5250万元。公司将江阴亚包2013年末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未来可收回金额的差额116,211,425.63元确认为201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2)2014年2月12日,江阴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1月26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已将所持该公司全部股权转让,详见临2014-010号)与广东中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签订BOPP生产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约定,江阴美达将其两条8.3米BOPP生产线及全套配套设备转让,包括除厂房之外的一切主要和辅助设备、各种备用备件、图纸。合同价款3800万元。公司将江阴美达2013年末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未来可收回金额的差额81,535,036.86元确认为201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3)2014年2月17日,江阴申鹏新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1月26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已将所持该公司全部股权转让,详见临2014-010号)与广东中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签订BOPP生产线设备购置合同。合同约定,江阴申鹏将其一条8.3米BOPP生产线及全套配套设备转让,包括除厂房之外的一切主要和辅助设备、各种备用备件、图纸。合同价款820万元。公司将江阴申鹏2013年末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未来可收回金额的差额28,586,638.20元确认为201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4)上述三家子公司固定资产本期合计计提减值226,333,100.69元。
(二)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鉴于目前BOPET与BOPP产品的市场环境,及本公司两大类产品的毛利贡献水平低,经营出现持续亏损,我们认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阴金中达”)、 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常州钟恒”)、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成都中达”)三家公司的BOPET、BOPP生产线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会计准则第8号的规定,当企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应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为此,本公司聘请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3家公司出现减值迹象的生产线资产组的2013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4]第044号)。
(1)经评估:
① 江阴金中达BOPET生产线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7,710.12万元,评估值为1,824.00万元,评估减值5,886.12 万元。
② 常州钟恒BOPET生产线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14,504.64万元,评估值为3,452.00万元,评估减值11,052.64万元。
③ 成都中达BOPP生产线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9,237.31万元,评估值为2,152.00万元,评估减值7,085.31万元。
(2)根据评估结论和上述资产组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资产组分别计提如下减值准备:
① 江阴金中达BOPET生产线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5,886.12万元。
② 常州钟恒BOPET生产线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11,052.64万元。
③ 成都中达BOPP生产线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7,085.31万元。
(3)上述三家子公司生产线资产本期组合计计提资产减值24,024.07万元,减少2013 年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24,024.07万元。
(三)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事宜
成都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达”)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中达成立于2002年7月15日,主要从事光解膜、多功能膜等软塑新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由于技术进步,现有的 BOPP生产线与目前行业新线相比在生产效率、能耗、产品适应性等方面均处于劣势,进一步加剧了成都中达的竞争压力,近年来经营持续亏损。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成都中达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净资产为-44,748,660.73元。而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74,490,300.00元。鉴于成都中达当前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很难对本公司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实质上的现金流贡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第 8 号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2013 年对其计提减值准备74,490,300.00元。
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准备,不影响公司2013 年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减少2013 年母公司利润表利润总额 74,490,300.00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以上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3 年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46657.37万元;减少2013年母公司利润表利润总额7449.03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茅建华先生、费滨海先生、沙智慧女士就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就 2013年度资产组减值及计提资产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事项,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本次减值和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谨慎、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故同意公司进行有关资产的减值及计提减值准备,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建议公司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上述资产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资产减值及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报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4]第044号评估报告;
5、相关设备处置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4-037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减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28日,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商标减值依据、原因及减值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每一会计年度期末,公司需对所拥有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鉴于此,公司对所持有“申达”牌驰名商标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当前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无形资产“申达”牌驰名商标覆盖范围内的大部分产品获利能力大幅下滑。2013年度,公司委托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商标的价值进行测试。经其测试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公司“申达SD及图”商标所有权的评估价值为399万元(详见苏华评报字[2014]第043号“《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达SD及图”商标所有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与账面价值比发生减值7401万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无形资产商标的减值,减少公司2013 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利润总额 74,010,000.00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茅建华先生、费滨海先生、沙智慧女士就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就所持“商标”无形资产经减值,聘请了专业评估公司实施评估,并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上述减值计提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实际状况,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谨慎、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故同意公司该项资产减值,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建议公司上述资产减值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资产减值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上述资产减值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资产减值的实施。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报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14]第043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4-038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江阴申建复合包装有限公司 | 包装及辅助材料 | 市场价 | 920,482.05 | 0.06 | 1,082,772.66 | 0.05 |
江阴申发包装有限公司 | 包装及辅助材料 | 市场价 | 9,275,502.33 | 0.60 | 11,139,302.02 | 0.54 |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4年预计 采购金额 |
江阴申建复合包装有限公司 | 包装及辅助材料 | 市场价 | 1,500,000.00 |
江阴申发包装有限公司 | 包装及辅助材料 | 市场价 | 15,000,000.00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阴申发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爱萍
注册资本:58万元人民币(张爱萍出资38万元,李敏出资10万元,李霞出资10万元)
经营范围:纸管、木托盘、塑料编织袋复合、胶粘带的加工、销售;塑料粒子的加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一般劳保用品的销售。
江阴申发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爱萍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平先生之妹,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江阴申建复合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三方
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其中:于科学占70%,于玉夫占30%)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包装材料、编织袋、纸制品、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的销售。
江阴申建复合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科学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平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上述关联方与其他供应商一样,参加有关物资采购的竞价招标,并随着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交易价格。保证各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时间较长,质量、信誉保证较好,双方相互合作,互惠互利。
六、审议程序
公司2013年度已发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秋英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相关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和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根据业务进展需要,在组织公开招标后方可签署协议,故没有签订长期的关联交易协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