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 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6,637,647,029.33 | 13,156,331,910.03 | 26.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4,956,335.34 | 813,370,664.89 | 2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38,517,774.13 | 805,050,578.59 | 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5,840,994.30 | -1,266,158,954.56 | 11.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3 | 0.41 | 29.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3% | 3.22% | 0.5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85,425,711,361.00 | 78,521,808,732.21 | 8.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798,797,597.01 | 27,723,173,631.62 | 3.8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47,065.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678,373.61 | |
债务重组损益 | 2,049,583.3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99,959.2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958,106.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53,178.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347,217.22 | |
合计 | 16,438,561.2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53,42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外资股东 | 24.22% | 484,267,754 |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83% | 336,476,400 | 336,476,400 | ||
潍坊市投资公司 | 国有法人 | 3.71% | 74,156,352 | 74,156,352 | ||
福建龙岩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6% | 65,100,240 | 57,792,000 | ||
培新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16% | 63,168,000 | |||
奥地利IVM技术咨询维也纳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06% | 41,260,000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7% | 37,397,553 | |||
山东省企业托管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 | 29,440,000 | |||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6% | 17,243,712 | 17,243,712 | ||
谭旭光 | 境内自然人 | 0.83% | 16,512,000 | 16,512,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484,267,754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484,267,754 |
培新控股有限公司 | 63,1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168,000 |
奥地利IVM技术咨询维也纳有限公司 | 41,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260,000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397,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97,553 |
山东省企业托管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 29,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40,000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903,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03,049 |
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1,501,0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1,022 |
高华-汇丰-GOLDMAN,SACHS & CO | 8,821,014 | 人民币普通股 | 8,821,014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757,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8,757,885 |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 8,565,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65,04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中,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3,049 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1,900,000 股,合计持有11,903,049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截止报告期末所涉股票数量为8,09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0.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幅度 | 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1,077,466.30 | - | 主要为对凯傲行权完成,进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
应收账款 | 9,399,790,220.22 | 4,440,534,339.82 | 111.68% | 主要为配套客户一般按信用期还款,年末清结货款所致。 |
预付账款 | 564,468,549.84 | 405,481,103.37 | 39.21% | 主要为本期预付采购款增加影响。 |
其他流动资产 | 1,044,964,433.51 | 471,818,015.98 | 121.48% | 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影响。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2,941,950.72 | 259,807,862.57 | 58.94% | 主要为对林德液压少数股东股权的买入期权有效行权窗口达到一年以上,从交易性金融资产划分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影响。 |
应交税费 | 882,759,167.91 | 552,024,065.76 | 59.91% | 主要为本期应缴增值税增加影响。 |
应付利息 | 194,610,037.82 | 132,089,773.25 | 47.33% | 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增加影响。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幅度 | 原因 |
管理费用 | 1,113,701,954.63 | 852,011,816.94 | 30.71% | 主要为本期销售增长相应管理费用增加影响。 |
财务费用 | 35,464,743.99 | -11,662,551.51 | 404.09% | 主要为本期利息支出增加影响。 |
资产减值损失 | 293,096,574.69 | 220,020,863.12 | 33.21% | 主要为本期收入增长,应收账款余额较同期增长较大,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影响。 |
投资收益 | 133,500,078.89 | -2,822,582.91 | 4829.71% | 主要为本期对凯傲投资收益影响。 |
其他综合收益 | 15,726,940.77 | -113,927,509.04 | 113.80% | 主要为汇率变动报表折算差额变动影响。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6,435,422.85 | -501,518,820.40 | -278.14% | 主要为本期收回投资减少、投资支付现金增加影响。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3,639,023.26 | 40,488,744.64 | 1168.60% | 主要为本期吸收投资增加、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减少影响。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6,679,013,084.79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股东 | 根据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并受该承诺函所规限,其所持有的33,647.64万股本公司股份自2013年4月3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会由本公司购回。 | 2013年04月30日 | 三年 | 以上承诺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上市公司名称 | 投资成本 | 股份数量(股) | 投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94,000,000.00 | 40,000,000.00 | -- | 6,400,000.00 |
KION Group AG | 7,580,844,081.29 | 32,933,700 | 129,269,378.27 | -- |
注:鉴于截止本报告发布日,凯傲公司尚未披露其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此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对凯傲公司投资收益确认时使用凯傲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实际业绩作为其2014年一季度净损益。在潍柴动力2014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来自于凯傲公司的投资收益占潍柴动力合并营业总收入的0.78%和合并净利润的11.18%。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2月1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组织的基金访问团 | 1、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2、行业未来发展走势; 3、公司发展战略定位。 |
2014年02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旭光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4-01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际出席董事18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8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8人,其中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方红卫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7人,其中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方红卫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7人,其中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4-01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陕重汽: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陕汽集团: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潍柴空气净化: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现时经营状况,潍柴动力相关附属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与相关关联方订立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编号 | 关联方 名称 | 主要业务 | 2013年实际发生额(经审计) | 截至2014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额 (未审计) | 预计交易金额上限 |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1 |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 | 265,248.11 | 91,728.58 | 580,000 | 720,000 | 860,000 |
2 |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 | 73,685.33 | 57,248.76 | 480,000 | 650,000 | 810,000 |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
陕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的第二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方红卫先生任陕汽集团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陕重汽与陕汽集团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及废钢框架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由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调整2014—2016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80,000万元、720,000万元、860,000万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91,728.58万元。
(二)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关联交易
陕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的第二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方红卫先生任陕汽集团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陕重汽、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汽车、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销售及热加工服务框架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由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调整2014—2015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并预测2016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80,000万元、650,000万元、810,000万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57,248.76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 代表人 | 备注 |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4,910.78 | 西安市幸福北路39号 | 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零部件及发动机的研发、采购、销售、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组装、改装、售后服务;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研发。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的第二大股东 | 方红卫 | 持有陕重汽49%的股权,本公司董事任陕汽集团董事长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4-01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Weichai Power (Luxembourg) Holding S.à r.l.(潍柴动力(卢森堡)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KION Group AG(以下简称“凯傲公司”)33.3%股份,并在凯傲公司的监事会中派驻监事代表,凯傲公司为本公司的重要联营公司。
鉴于凯傲公司将于2014年5月8日发布其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晚于本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发布时间,且受限于凯傲公司上市所在地信息披露规则要求,本公司客观上无法在凯傲公司发布其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前获知其具体财务信息。但本公司根据凯傲公司公开信息获悉其2014年业绩较2013年呈平稳增长态势,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本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凯傲公司投资收益确认时,以凯傲公司2013年第四季度实际业绩数据作为凯傲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预计损益数据,并将于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根据凯傲公司发布的2014年第一季度及半年度实际业绩统一调正。本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来自于凯傲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公司业绩贡献为人民币1.29亿元,占本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的0.78%,占合并净利润的11.18%。
上述本公司对凯傲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投资收益数据的预计,是基于凯傲公司已公开业绩变动相对稳定的情况而采取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4-011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