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付国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玉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夏玲 |
公司负责人付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玉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5,368,624,028.38 | 5,345,235,753.86 | 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72,033,134.60 | 1,545,136,171.06 | 1.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566,960.26 | 77,837,388.97 | -5.4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560,298,379.72 | 524,880,864.70 | 6.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948,458.54 | 14,533,464.94 | 16.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332,338.00 | 14,281,524.98 | 14.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 | 1.18 | 减少0.0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06 | 0.0691 | 16.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06 | 0.0691 | 16.64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9,78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 | 17.88 | 37,596,574 | 0 | 无 |
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9.10 | 19,140,792 | 0 | 质押8,000,000 |
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8.71 | 18,321,098 | 0 | 质押9,658,617 |
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7.19 | 15,113,771 | 0 | 质押11,700,000 |
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0 | 8,619,776 | 质押4,300,000 | |
永兴县财政局 | 国家 | 4.00 | 8,410,709 | 0 | 质押4,200,00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未知 | 3.96 | 8,335,000 | 0 | 未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50 | 3,147,181 | 0 | 未知 |
陈剑 | 未知 | 1.24 | 2,600,760 | 0 | 未知 |
陈晓丹 | 未知 | 1.21 | 2,543,748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7,596,574 | 人民币普通股37,596,574 | |||
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140,792 | 人民币普通股19,140,792 | |||
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8,321,098 | 人民币普通股18,321,098 | |||
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5,113,771 | 人民币普通股15,113,771 | |||
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8,619,776 | 人民币普通股8,619,776 | |||
永兴县财政局 | 8,410,709 | 8,410,709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8,3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8,335,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47,181 | 人民币普通股3,147,181 | |||
陈剑 | 2,600,760 | 人民币普通股2,600,760 | |||
陈晓丹 | 2,543,748 | 人民币普通股2,543,74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郴州市人民政府持有本公司股份。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项目 | 2014年03月31日余额/2014年1-3月数 | 2013年12月31日余额/2013年1-3月数 | 差异变动金额 | 差异变动幅度(%) | 原因 |
应收账款 | 170,128,216.76 | 130,182,550.03 | 39,945,666.73 | 30.68 | 因季节性和钢厂及有色金属行业经济效益下滑,用户拖欠电费、气款、水费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18,521,949.00 | 36,022,681.72 | -17,500,732.72 | -48.58 | 本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税额 |
在建工程 | 357,602,170.27 | 242,953,601.20 | 114,648,569.07 | 47.19 | 主要系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入增加 |
工程物资 | 50,011,731.27 | 30,368,693.15 | 19,643,038.12 | 64.68 | 购进电网改造材料增加 |
应付账款 | 223,155,272.84 | 151,381,020.45 | 71,774,252.39 | 47.41 | 主要系电费跨期支付 |
预收账款 | 59,545,797.32 | 85,298,351.43 | -25,752,554.11 | -30.19 | 客户预交电费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9,653,437.67 | 27,280,879.13 | -17,627,441.46 | -64.61 | 主要系发放计提的年终绩效工资. |
应交税费 | 16,731,834.92 | 26,085,530.79 | -9,353,695.87 | -35.86 | 本期缴纳各项税费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00,000.00 | 78,000,000.00 | -74,000,000.00 | -94.87 | 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贷款7400万元 |
营业外收入 | 904,628.03 | 544,663.00 | 359,965.03 | 66.09 | 主要原因系处置废旧材料收入、摊销政府补贴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83,166.16 | 343,641.61 | -260,475.45 | -75.80 | 主要系本期赔偿支出减少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991,690.00 | 35,003,294.20 | 11,988,395.80 | 34.25 | 子公司支付代收费增加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00,000.00 | 5,200,000.00 | 100 | 本期子公司收到永兴一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3,000,000.00 | 71,000,000.00 | 62,000,000.00 | 87.32 | 到期贷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在作为本公司的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国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4-023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郴州市城市供水特许
经营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25日,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与本公司签署了《郴州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据此,本公司取得了郴州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特许经营权期限: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三十年,自2014年4月25日起至2044年4月24日止。
二、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为郴州市总体规划范围,具体范围《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区域方位:东至柿竹园—红旗岭—欧家山—龙潭水库—麻田山—石灰岭—桥口火车站—华润B厂,北至郴三铁路—许家洞—马头岭板子楼—和平圩—西水河,西至规划的机场快速路,南至厦蓉高速公路,面积约58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区东至塘溪大道, 雅市坪—郴资快速路—梯子岭—苏仙岭—卜里坪—铜坑湖,西至高壁—骆仙铺—雷大桥—增湖岭,南至塘尾—长冲—走马岭—水塘村—王仙岭—后营山—柿竹园,远景纳入万华岩、华塘、坳上、石盖塘,共约135平方公里。
三、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
1、城市供水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
2、向用户供应自来水;
3、供水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
根据《郴州市城区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后由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主体,由郴州市自来水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