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周黎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潘峰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潘峰 |
公司负责人周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5,149,297,478.54 | 23,969,518,663.30 | 4.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64,067,548.20 | 11,004,499,555.42 | 2.36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593,985.39 | 549,279,360.55 | -32.5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531,793,446.07 | 909,823,720.69 | 68.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3,208,543.28 | 256,446,641.97 | 2.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60,308,626.44 | 252,589,390.50 | 3.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6 | 2.47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61 | 0.0839 | 2.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61 | 0.0839 | 2.62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94,429户(其中A股股东94,120户,H股股东309户)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 | 31.88 | 975,060,078 | 0 | 无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备注) | 境外法人 | 29.05 | 888,345,999 | 0 | 未知 |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73 | 664,487,376 | 0 | 无 |
陶雪松 | 境内自然人 | 0.16 | 5,000,000 | 0 | 无 |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 | 未知 | 0.14 | 4,140,062 | 0 | 无 |
邓美芳 | 境内自然人 | 0.07 | 2,022,158 | 0 | 无 |
宋美珍 | 境外自然人 | 0.06 | 1,880,700 | 0 | 无 |
赵利琴 | 境内自然人 | 0.06 | 1,708,300 | 0 | 无 |
吴小玲 | 境内自然人 | 0.05 | 1,518,079 | 0 | 无 |
柳金东 | 境内自然人 | 0.05 | 1,393,213 | 0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75,060,078 | 人民币普通股975,060,078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888,345,999 | 境外上市外资股888,345,999 |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664,487,376 | 人民币普通股664,487,376 |
陶雪松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 | 4,140,062 | 人民币普通股4,140,062 |
邓美芳 | 2,022,158 | 人民币普通股2,022,158 |
宋美珍 | 1,880,700 | 人民币普通股1,880,700 |
赵利琴 | 1,708,300 | 人民币普通股1,708,300 |
吴小玲 | 1,518,079 | 人民币普通股1,518,079 |
柳金东 | 1,393,213 | 人民币普通股1,393,21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表格中国家股股东及国有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此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上述国家股股东及国有法人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备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ong Kong Securities Clearing Company Nominees Limited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名H股股东所持有。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账款 | 276,141,370.81 | 398,482,517.93 | -122,341,147.12 | -30.70% | 主要是收回工程款和油料销售款 |
预付款项 | 1,050,325,214.07 | 769,821,966.69 | 280,503,247.38 | 36.44% | 主要是预付工程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9,841,286.08 | 870,015,286.08 | -270,174,000.00 | -31.05% | 主要是收到BT(建设-移交)项目征地拆迁款和回购款 |
短期借款 | 1,186,110,000.00 | 590,000,000.00 | 596,110,000.00 | 101.04% | 主要是遂广遂西高速BOT项目(定义见下)新增贷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7,537,457.60 | 66,042,195.95 | -48,504,738.35 | -73.45% | 主要是支付上年度年终考核奖所致 |
长期借款 | 8,339,411,543.22 | 7,300,956,998.22 | 1,038,454,545.00 | 14.22% | 主要是新增项目贷款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3,315,954,004.71 | 3,052,745,461.43 | 263,208,543.28 | 8.62% | 主要是本期经营积累所致 |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1,531,793,446.07 | 909,823,720.69 | 621,969,725.38 | 68.36% | 主要是施工业务量和化工产品销售业务量增加导致建筑施工收入和油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1,004,026,455.11 | 434,973,245.44 | 569,053,209.67 | 130.82% | 主要是建筑施工成本、油品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7,347,803.72 | 23,387,862.66 | 13,959,941.06 | 59.69% | 主要是建筑施工收入增加导致税费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11,386,508.44 | 5,430,259.39 | 5,956,249.05 | 109.69% | 主要是新增房地产业务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593,985.39 | 549,279,360.55 | -178,685,375.16 | -32.53% | 主要是本期施工项目和油品采购支出增加以及新增履约保证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8,483,469.11 | -1,771,245,248.32 | 1,082,761,779.21 | 61.13% | 主要是上年同期金额含仁寿县城北新城房地产项目(定义见下)土地出让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2,198,531.76 | 1,446,340,767.53 | -214,142,235.77 | -14.81% | 主要是上年同期金额含发行中票收到的现金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遂广遂西高速BOT项目(四川遂广(遂宁-广安)高速公路及四川遂西(遂宁-西充)高速公路BOT(建设-经营-移交)项目)
本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了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遂广遂西高速BOT项目的投资计划。根据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总长合计约164.826公里,项目收费期29年336天,核定初步设计概算约人民币118.87亿元。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成立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全面负责遂广遂西高速BOT项目的筹备、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从开工之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遂广遂西高速BOT项目累计完成支付约人民币33.04亿元,占该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27.80%。
遂广(遂宁-广安)高速公路(“遂广高速”)起于与绵遂高速公路相交的过军坝枢纽互通,止于枣山枢纽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约97.455公里,核定初步设计概算约人民币70.63亿元。该道路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形成遂宁、广安两市之间最直接、最便捷的高速公路通道,也可对G42沪蓉高速公路遂宁至广安段起到一定的分流作用。
遂西(遂宁-西充)高速公路(“遂西高速”)起于遂宁市吉祥镇涪山坝,止于与广南高速公路相交的太平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约67.371公里,核定初步设计概算约人民币48.24亿元。该道路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及南充市境内,将绵遂内高速公路、成南高速公路、广南高速公路、成德南巴高速公路等省内多条重要高速公路连接起来,使之形成更为完善、快捷的高速公路网络,有效提升路网的运输效率。
(2)仁寿土地挂钩试点BT项目(眉山市仁寿县土地挂钩试点BT(建设-移交)项目)
2011年1月28日,本公司审议批准了投资仁寿土地挂钩试点BT项目的议案。同年7月,成都蜀鸿置业有限公司(“蜀鸿公司”)成立,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工作。仁寿土地挂钩试点BT项目地处仁寿县文林镇(县城所在地)高滩村,该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人民币317,846千元,涉及土地面积约4,848亩,投资内容包括项目区范围内农房拆迁、安置点三通一平及配套市政道路、安置房(含前期工作)建设(约11.27万平方米)及安置小区附属工程。
从开工之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仁寿土地挂钩试点BT项目累计完成支付约人民币1.51亿元,占该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47.48%。
(3)双流西航港六期BT项目相关合同(成都市双流县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道路BT(建设-移交)项目,招商人成都市双流县交通运输局称之为“西航港开发区六期道路工程BT(建设-移交)项目”)
2012年1月13日,本公司审议批准了投资建设双流西航港六期BT项目的议案,并批准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蜀南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筹备、建设、移交工作。2012年1月17日,本公司中选该项目,项目内容包括航空大道南延线、中海阳东侧道路、空港四路及工业园区大道西段延伸线共4条道路,全长约8.84公里,估算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16,070千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约人民币163,030千元、建安费约人民币453,040千元。
从开工之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双流西航港六期BT项目累计完成支付约人民币2.65亿元,占该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43.02%。
(4)双流综保BT项目(成都市双流县综保配套区道路一期工程BT(建设-移交)项目)
2012年3月28日,本公司审议批准了投资双流综保BT项目的议案,并批准蜀南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筹备、建设、移交工作。2012年4月6日,本公司中选该项目,项目内容包括青栏路和双黄路南延线两条总长约3.23公里的道路,估算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79,630千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约人民币79,370千元、建安费约人民币200,260千元。
从开工之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双流综保BT项目累计完成支付约人民币1.71亿元,占该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61.07%。
(5)仁寿县城北新城房地产项目
2013年1月30日,本公司审议批准了参与竞买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城北新城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2013年2月7日,本公司成功竞得该等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了《拍卖成交确认书》。2013年2月22日,本公司与仁寿县国土资源局就收购该等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分别订立了3份独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面积为235,558.10平方米,出让价格为人民币920,160千元。于2013年5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仁寿交投置地有限公司(“仁寿置地公司”)的议案,并于会后与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交投置地公司”)签署相关出资人协议。根据该协议,仁寿置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本公司及交投置地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1.82亿元及0.18亿元,拥有仁寿置地公司91%及9%的权益。仁寿置地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注册成立,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工程招投标、建设、报规报建及营销工作正平稳推进。
(6)仁寿县高滩水体公园、天府仁寿大道建设工程等项目
2014年1月3日,本公司审议批准了投资仁寿县高滩水体公园、天府仁寿大道建设工程等项目。于2014年1月15日,本公司中选该项目,并于2014年1月28日签署《投资建设合同书》,内容包括高滩水体公园、高滩水库片区道路、中央商务大道景观工程、天府仁寿大道、陵州大道下穿隧道及仁寿大道扩建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合计约人民币24.72亿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不含征地拆迁和前期费用,征地拆迁等相关前期工作及费用均由招商人完成)。目前,全面负责该项目的仁寿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仁寿蜀南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该项目相关工程的预算编制工作亦正有序推进。
(7)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道路工程项目
2014年1月3日,本公司审议批准了投资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道路工程项目。于2014年1月17日,本公司中选该项目,并于2014年1月28日签署《投资建设合同书》,内容包括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经济开发区视高大道二标段、钢铁大道、清水路及环线(含一号干道道路维护工程)、站华路南段(含商业街及泉龙河河堤工程)及物流大道(含花海大道雨污水管网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合计约人民币7.8亿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目前,该项目由仁寿蜀南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相关工程的预算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
(8)产业投资基金
2013年12月24日,本公司审议批准了与四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产业投资基金相关业务的议案。据此,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蜀海公司”)与四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双方各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分别持股50%。四川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月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其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和投资咨询。
(9)仁寿置地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为保障仁寿置地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缓解流动资金压力,2014年1月22日,本公司审议批准了仁寿置地公司与交投置地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交投置地公司向仁寿置地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6,3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年利率为6.51%,利息每季结算一次,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具体详情内容可见于2014年1月23日发布之《四川成渝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10)中长期银团贷款
为保障遂广遂西高速BOT项目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经公司批准,由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遂广遂西高速BOT项目银团贷款合同于2013年12月签署完毕,银团授信总额为人民币83.3亿元,贷款银行包括国家开发开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邮政蓄储银行。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提取该项贷款合计人民币4.49亿元。
(11)四川省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车辆超载超限
2013年12月12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就消除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有关问题发布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于2013年12月18日及2014年1月21日,就落实严格禁止超限(载重超限)超载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和其它收费公路措施发布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二)、(三),并于2013年12月20日,四川省政府亦下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省政府决定将2014年作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同日,将六项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其中,包括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报告期内,相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车辆超载超限的措施实施对集团辖下高速公路运营表现造成一定影响。
(12)四川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及开放式收费公路货车计重站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2014年1月15日,为进一步落实上述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政策条款,四川省实施了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及开放式收费公路货车计重站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二轴、三轴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8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四轴及四轴以上货车,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7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对正常装载的标准集装箱车辆按基本费率70%收取车辆通行费,整车正常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非正常装载车辆(含集装箱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不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报告期内,该政策的实施对本集团通行费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13)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投”)增持公司H股股份
于2014年4月4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省交投通知,省交投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1,622,000股H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05%,并且省交投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此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联交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详情内容可见于2014年4月5日发布之《四川成渝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的公告》。
(14)公司章程修订
2014年3月27日,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以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该项修订尚须本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15)建议保险债融资计划
为进一步拓展本公司在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于2014年3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保险债融资的议案,批准公司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通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债权投资计划的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项建议尚须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
(16)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中路能源系列持续关联交易
2014年3月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中路能源”)分别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油料分公司、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四川分公司之间签署《重油、燃料油买卖合同》、《沥青买卖合同》、《成品油买卖合同》、《成品油公路承运合同》,以及中路能源与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交投建设”)之间签署《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上述交易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本公司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或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述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触及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且不属于其他应当披露的事项。上述各项交易详情可见本公司2013年3月28日于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I)持续关连交易;(II)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III)建议保险债融资计划》公告,上述各项交易议案尚须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7)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2013年度,本集团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1,015,142千元,基本每股收益计约人民币0.332元(2012年:约人民币0.38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本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其比例应不低于当期本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准)的30%。
本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股息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305,806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8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244,645千元,占本公司本年度实现的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3.38%,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的24.22%。该项派息建议尚须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3月25日,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川高公司”)持有的本公司975,060,078股国有股份全部划转至省交投名下。于本次国有股份划转过程中,省交投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解决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表示为解决川高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成南公司")所辖成(都)遂(宁)渝(重庆)高速公路对本公司所辖成渝高速构成的同业竞争问题,省交投将于本次国有股份划转工作完成之后,督促并协调启动本公司向川高公司收购成南公司股权(拟收购股权比例不低于51%)的工作,并力争在3年内完成收购。
于2014年3月,省交投致函本公司,由于客观情况、行业状况和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潜在的同业竞争实际已经自然消除,且现阶段继续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而目前集交投没有合适的可替代的标的项目,无法以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同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提请豁免履行该承诺。于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豁免本公司控股股东省交投履行关于解决川高公司与本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承诺,即豁免将成南公司股权(不低于51%)转让予本公司。该豁免履行承诺事项尚须公司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黎明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