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61版)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4-026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3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6号《关于核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1年1月公开发行10,5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945,9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2,002.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1月10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01号《验资报告》。
201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3,129.24万元(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在2012年变更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此处已扣除上述两个项目在2011年度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512.66万元(不含201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7,700万元)。
201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6,204.57万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16,200.00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6,846.4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8,654.4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13年10月,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的通知》要求,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公开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在光大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杭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南京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和南京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35360188000015374、1000000010120100159301、2000391029000139、1000000010120100082883、1101013378100044488、1101013378100044776、05090120000000049、05090120000000032。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光大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 35360188000015374 | 382.61 | 从此账户中转出41,6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 1000000010120100159301 | 1,428.47 | 从此账户中转出37,8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渤海银行北京分行 | 2000391029000139 | 1,416.12 | 从此账户中转出3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 1000000010120100082883 | 3,700.43 | 从此账户中转出17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杭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1101013378100044488 | 41,864.76 | 从此账户中转出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杭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1101013378100044776 | 10,528.55 | 从此账户中转出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南京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05090120000000049 | 23,252.09 | 从此账户中转出10,0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南京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 05090120000000032 | 6,081.37 | 从此账户中转出26,3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合 计 | 88,654.40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已与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1年将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二)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2年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变更为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它情况
(一)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取消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该项目取消后,公司针对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设立专门的账户单独存储。
(二)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
(1)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等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缩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结题,其中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15,245.79万元;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12,143.50万元;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15,029.78万元。
(3)将取消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缩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后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302,230.93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并归还的募集资金21.62亿元不再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而直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剔除该部分资金后的其余资金设置专门账户进行单独存储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确定具体用途后再行使用。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共编号:临2014-012)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共编号:临2014-015)已分别于2014年2月25日、2014年3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华锐风电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5,9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6,204.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9,18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6,846.4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2.1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 — | 55,570.00 | 55,570.00 | 55,570.00 | 1,623.29 | 15,245.79 | 40,324.21 | 27.43 | 2012年4季度 | — | — | 否 |
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 39,200.00 | 39,200.00 | — | 1,239.05 | 1,305.94 | — | — | 取消 | — | — | 是 |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 | 45,100.00 | 45,100.00 | 45,100.00 | 856.60 | 12,143.50 | 32,956.50 | 26.93 | 2012年4季度 | 2,640.07 | 是 | 否 |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 — | 34,800.00 | 34,800.00 | 34,800.00 | 1,180.88 | 15,029.78 | 19,770.22 | 43.19 | 2012年4季度 | -102.56 | 否 | 否 |
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 65,000.00 | 69,180.00 | — | 5,098.15 | 11,808.13 | — | — | 取消 | — | — | 是 |
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 66,780.00 | |||||||||||
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 31,600.00 | — | 3.54 | 30.74 | — | — | 取消 | — | — | 是 | ||
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 31,000.00 | — | 3.04 | 4.04 | — | — | 取消 | — | — | 是 | ||
长兴岛临港风电塔筒制造项目 |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 38,200.00 | 38,200.00 | — | 0.02 | 126.18 | — | — | 取消 | — | — | 是 |
合计 | — | 344,650.00 | 344,650.00 | — | 10,004.57 | 55,694.10 | — | — | — | 2,537.5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2.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由于相关海上风电项目未能如期实施,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暂停实施码头主体结构及设备采购等。 基于风电行业调整、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的实施。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基于风电行业整体低迷、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公司结合经营战略的调整,为降低投资风险,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消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2.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基于风电行业调整、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1年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于2012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变更为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金额10,391.81万元、3,393.85万元、11,454.99万元进行了返还。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27,104.3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3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98%,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2亿元。 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42亿元。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5.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等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共14 笔,期限为14天-195天,累计购买金额151,00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累计获得理财收益1,579.57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已于2011年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587,352.8万元及利息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缩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结题,其中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15,245.79万元;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12,143.50万元;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15,029.78万元。 (3)将取消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缩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后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302,230.93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并归还的募集资金21.62亿元不再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而直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剔除该部分资金后的其余资金设置专门账户进行单独存储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确定具体用途后再行使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4-027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27日-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华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决议有效期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华锐风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盐城市盐都区西区火炬路1号
3.法定代表人:王原
4.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客户服务,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及工程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或者禁止企业自营和代理的商品及技术的除外),技术咨询、信息咨询。
5.主要财务状况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苏华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95,949.72万元,负债总额131,932.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5,165.14万元),净资产64,017.02万元,资产负债率67.33%;2013年度,江苏华锐营业收入97,714.91万元,净利润-1,988.79万元。
(2)截止2014年3月31日,江苏华锐资产总额161,770.87万元,负债总额98,913.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1,200.56万元),净资产62,857.30万元,资产负债率61.14%;2014年第一季度,江苏华锐营业收入5,561.90万元,净利润-1,258.60万元。
6.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决议有效期一年。该担保没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江苏华锐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苏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江苏华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宁、张勇、赵鲁平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江苏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保障江苏华锐的正常生产经营;江苏华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风险可控。
2.为江苏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该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江苏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00万元,占母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4-028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5月5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锐电、股票代码:601558、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华锐风电”变更为“*ST锐电”;
(二)股票代码仍为“601558”;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5月5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14年5月5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面对极其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在2014年将全力克服各种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推动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客户服务、企业管理和产品盈利水平等取得突破,围绕“抓管理、提质量、抢订货、保回款、推出保、压费用、消存货、清资产、拓业务、控风险”的总体工作思路,强化经营计划的落实和执行,依托公司竞争优势和行业回暖契机,攻坚克难,力争在2014年度取得好的经营成果,全力扭亏为盈。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10-62515566
(二)传真:010-62511713
(三)电子信箱:investor@sinovel.com
(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邮编:100872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4-029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分别为“11华锐01”、“11华锐02”,债券代码分别为“122115”、“122116”。由于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4年4月30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7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