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4-65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纪双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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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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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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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资产构成变化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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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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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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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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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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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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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82,804,186.25 | 464,222,793.80 | -39.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033,604.14 | -190,104,558.03 | 108.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32,067.21 | -190,787,673.20 | 101.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594,563.80 | -8,360,920.65 | 54.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8 | -0.2818 | 108.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38 | -0.2818 | 108.4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84,808,173.73 | 683,074,110.67 | -1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154,129,832.85 | -5,168,368,904.64 | 0.28%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492,611.10 | 资产处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74.2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88,199.95 | |
合计 | 12,901,536.93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77,069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26.83% | 181,015,974 | 734,973 | ||
陈庆桃 | 境内自然人 | 1.51% | 10,193,201 | 0 | ||
盛玉红 | 境内自然人 | 1.33% | 8,970,023 | 0 | ||
周丽 | 境内自然人 | 1.03% | 6,960,000 | 0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青山支公司 | 国有法人 | 0.72% | 4,842,685 | 4,842,685 | ||
张倩 | 境内自然人 | 0.71% | 4,801,969 | 0 | ||
鲁胜林 | 境内自然人 | 0.67% | 4,507,912 | 0 | ||
李润祥 | 境内自然人 | 0.61% | 4,135,614 | 0 | ||
黄钢 | 境内自然人 | 0.6% | 4,050,000 | 0 | ||
杨会芳 | 境内自然人 | 0.55% | 3,685,413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180,281,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281,001 | |||
陈庆桃 | 10,193,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93,201 | |||
盛玉红 | 8,970,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8,970,023 | |||
周丽 | 6,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60,000 | |||
张倩 | 4,801,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1,969 | |||
鲁胜林 | 4,507,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7,912 | |||
李润祥 | 4,135,614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5,614 | |||
黄钢 | 4,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0,000 | |||
杨会芳 | 3,685,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5,413 | |||
秦敏 | 3,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第一名股东与第二至第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知第二名股东至第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解除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交科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并支付所有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名义货价的总金额共计4.28亿元,融资租赁的七艘船舶正在办理交接手续。 | 2014年01月25日 | 2014-11 |
公司收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交银租赁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合同》项下船舶,并索要所有到期和未到期租金以及剩余未付租赁服务费之和共计6.02亿元 | 2014年01月25日 | 2014-12 |
E.R. Schiffahrt GmbH & Cie. KG, Hamburg 公司宣布终止租约并撤回船舶。 | 2014年01月25日 | 2014-13 |
武汉海事法院判决公司向工银租赁返还融资租赁的39艘船舶。 | 2014年01月25日 | 2014-14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提前解除与公司和长江交科各自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 2014年01月28日 | 2014-15 |
武汉海事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长领海”、“长恒海”两轮作价交付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抵偿等额债务。 | 2014年03月27日 | 2014-43 |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向武汉中院提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2014年3月31日,武汉中院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 2014年04月11日 | 2014-52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1、长航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不会在长航凤凰经营的区域内从事对长航凤凰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长航凤凰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范围,而长航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对此生产、经营的,长航集团同意长航凤凰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如长航集团及子公司尚未对此生产、经营的,长航集团及子公司将不从事与长航凤凰相竞争的该等新业务。3、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长航集团作为长航凤凰的控股股东,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长航凤凰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长航集团均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航凤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06年07月04日 | 只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为长航凤凰的控股股东,该承诺就长期有效。 | 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正严格履行。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 1、人员相对独立2、资产独立完整3、财务独立4、机构独立5、业务独立6、人员安置承诺 | 2005年10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严格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上海长航国际海运有限公司 | (1)上述承诺方将采取积极措施在条件成熟时尽快消除由本交易带来的与长航凤凰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2)如果航运市场有所回升,长航凤凰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有能力租赁经营上述类型船舶资产的,承诺方同意长航凤凰对上述船舶资产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经营权(3)如果长航凤凰未来资金状况有所改善,经营能力大幅提升,对船舶运力有较大需求,承诺方同意长航凤凰对上述船舶资产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 | 2012年08月28日 | 长期有效 | 正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正在严格履行中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3月13日 | 武汉 | 实地调研 | 其他 | 第一财经记者周芳、楚天金报记者张媛、证券时报记者曾灿等 | 公司经营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