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李勇、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李飞龙及财务部总经理刘振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百万元) | 84,902.1 | 79,262.3 | 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百万元) | 43,294.1 | 37,238.7 | 16.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百万元) | 1,123.7 | 346.6 | 224.2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百万元) | 6,749.3 | 5,720.1 | 1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1,410.0 | 1,204.3 | 1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百万元) | 1,370.4 | 1,174.5 | 1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3 | 3.67 | 减少0.2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0 | 0.27 | 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 (2,997,77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7,602,2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理财产品收益 | 37,174,746 |
其它营业外收支净额 | 4,795,342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46,574,561 |
所得税影响额 | (6,986,184) |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 39,588,377 |
2.2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A股: 98,164 | |||||||
H股:225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50.52 | 2,410,468,000 | - |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其他 | 37.90 | 1,808,273,866 | - | -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 国有法人 | 1.05 | 50,000,000 | 50,000,000 | - | |||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7 | 17,801,257 |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其他 | 0.36 | 17,100,857 |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其他 | 0.25 | 12,020,550 | - | - | |||
陈迅 | 其他 | 0.24 | 11,494,590 | - | - | |||
吴香芬 | 其他 | 0.14 | 6,622,460 | - | - | |||
南方富时中国A50ETF | 其他 | 0.12 | 5,735,883 | - | - | |||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1 | 5,461,97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2,410,46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808,273,866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801,2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7,100,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2,020,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迅 | 11,494,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香芬 | 6,622,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方富时中国A50ETF | 5,735,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61,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华 | 5,446,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2、本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或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本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公司网站(http://www.cosl.com.cn)发布了《中海油服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50,000,000股限售股于2014年4月14日可上市流通。
2.3 经营业绩回顾
二零一四年第一季度集团的作业产能进一步提升并带来明显经济效益。钻井服务业务本期新增1座在东南亚作业的自升式钻井平台COSLGift,去年投产的四座钻井平台本期产能得到有效释放;油田技术服务业务在钻井平台数量增加的协同效应下工作量上升带动收入有所增长;船舶服务业务、物探与工程勘察服务业务则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在钻井服务业务、油田技术服务业务的主要带动下,集团首季度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6,749.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的人民币5,720.1百万元增长18.0%。净利润为人民币1,417.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人民币1,211.1百万元增长17.1%。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0元,同比增长11.1%。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集团配售276,272,000股H股新股,配售价为21.30 港元,发行股份总数达到4,771,592,000股。受此影响,一季度末集团总资产达到人民币84,902.1百万元,较年初增长7.1%。总负债为人民币41,578.8百万元,较年初减少1.0%。股东权益则为人民币43,323.2百万元,较年初增长16.3%。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主要业务营运资料如下表:
钻井服务 | 截至 2014年3月31日 | 截至 2013年3月31日 | 变动 | |
作业日数(天) | 3,061 | 2,898 | 5.6% | |
自升式钻井船 | 2,187 | 2,336 | (6.4%) | |
半潜式钻井船 | 874 | 562 | 55.5% | |
可用天使用率 | 98.6% | 99.7% | 减少1.1个百分点 | |
自升式钻井船 | 98.0% | 100.0% | 减少2.0个百分点 | |
半潜式钻井船 | 100.0% | 98.4% | 增加1.6个百分点 | |
日历天使用率 | 87.4% | 94.2% | 减少6.8个百分点 | |
自升式钻井船 | 84.1% | 96.1% | 减少12.0个百分点 | |
半潜式钻井船 | 97.1% | 86.9% | 增加10.2个百分点 | |
船舶服务(自有船队) | 截至 2014年3月31日 | 截至 2013年3月31日 | 变动 | |
作业日数(天) | 5,701 | 5,894 | (3.3%) | |
油田守护船 | 3,222 | 3,385 | (4.8%) | |
三用工作船 | 1,178 | 1,402 | (16.0%) | |
平台供应船 | 630 | 446 | 41.3% | |
多用船 | 314 | 301 | 4.3% | |
修井支持船 | 357 | 360 | (0.8%) | |
可用天使用率 | 98.3% | 93.9% | 增加4.4个百分点 | |
油田守护船 | 98.5% | 93.2% | 增加5.3个百分点 | |
三用工作船 | 97.4% | 94.2% | 增加3.2个百分点 | |
平台供应船 | 100.0% | 99.0% | 增加1.0个百分点 | |
多用船 | 95.4% | 87.4% | 增加8.0个百分点 | |
修井支持船 | 99.4% | 100.0% | 减少0.6个百分点 | |
日历天使用率 | 91.8% | 93.1% | 减少1.3个百分点 | |
油田守护船 | 91.8% | 93.2% | 减少1.4个百分点 | |
三用工作船 | 87.3% | 91.6% | 减少4.3个百分点 | |
平台供应船 | 100.0% | 99.0% | 增加1.0个百分点 | |
多用船 | 87.2% | 83.8% | 增加3.4个百分点 | |
修井支持船 | 99.2% | 100.0% | 减少0.8个百分点 | |
物探与勘察服务 | 截至 2014年3月31日 | 截至 2013年3月31日 | 变动(%) | |
二维 | ||||
采集(公里) | 4,037 | 6,002 | (32.7%) | |
资料处理(公里) | - | 4,966 | (100.0%) | |
三维 | ||||
采集(平方公里) | 4,690 | 5,635 | (16.8%) | |
其中:海底电缆(平方公里) | 236 | 71 | 232.4% | |
数据处理(平方公里) | 5,679 | 3,148 | 80.4% |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的钻井船队作业3,061天,同比增加163天,增幅5.6%。其中,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业2,187天,同比减少149天,主要原因是本期多座平台到期进行坞修抵消了COSLGift、勘探二号等新增产能带来的作业增量171天。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874天,同比增加312天,主要是去年新增的NH7、COSLPromoter、NH9本期作业增加227天,其他船只由于修理天数减少合计增加85天。
受本期自升式钻井平台修理天数较多影响钻井平台的可用天使用率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日历天使用率同比下降6.8个百分点。
集团的2条生活平台由于其中1条到期检修使得作业天数同比减少53天,日历天使用率下降至70.6%。在墨西哥湾作业的4套模块钻机本期作业358天同比增加10天,日历天使用率上升至99.4%。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船舶板块的自有船队共作业5,701天,同比减少193天,主要原因是去年报废了5条船只减少了作业量360天,去年新增的海洋石油611、海洋石油612本期作业增加180天,其他船只合计减少作业13天。外租船舶则运营4,086天,同比增加472天。
油田技术服务业务在钻井平台数量增加的协同效应下,依托高科技技术应用,主要业务线作业量有所上涨,进而带动总体收入进一步增加。
物探与勘察服务方面,二维采集业务由于BH512东海作业受到干扰转换工区使得首季度作业量同比减少1,965公里,三维采集业务由于海洋石油718、东方明珠年初修船等原因同比减少945平方公里。
资料处理业务方面,三维资料处理业务在处理方法提高的带动下作业量同比增加2,531平方公里。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有关主要会计报表科目变动幅度超过30%的原因如下: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人民币147.0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的人民币112.1百万元增加了人民币34.9百万元,增幅31.1%。主要是国内收入规模扩大相应增加了营业税金及附加。
2. 销售费用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销售费用为人民币5.5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的人民币4.0百万元增加了人民币1.5百万元,增幅37.5%。主要是随业务发展天津中海油服化学有限公司的运输费、包装费增加人民币1.5百万元。
3. 财务费用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71.9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的人民币115.8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43.9百万元,减幅37.9%。主要是由于汇率变动使得本期汇兑净损失减少人民币30.1百万元。同时,由于偿还债务使得本期利息支出同比减少人民币16.0百万元。
4.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6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的人民币1.2百万元增加了人民币0.4百万元,增幅33.3%,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有所增加。
5. 投资收益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投资收益为人民币115.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的人民币69.1百万元增加了人民币46.2百万元,增幅66.9%,主要是由于集团购买了非固定收益类货币基金产品及银行理财产品使得相应的理财产品收益增加,同时合营企业运营良好相应也增加了投资收益。
6.营业外收入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营业外收入为人民币12.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的人民币36.8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24.1百万元,减幅65.5%。主要原因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减少人民币24.2百万元。
7.营业外支出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营业外支出为人民币3.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1-3月)的人民币1.7百万元增加了人民币1.6百万元,增幅94.1%。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增加人民币1.8百万元。
8.应收票据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应收票据余额为人民币36.8百万元,较年初的人民币1,513.4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1,476.6百万元,减幅97.6%。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收到现金使得相应的应收票据金额减少。
9.应收账款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7,753.4百万元,较年初的人民币5,873.0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880.4百万元,增幅32.0%。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扩大及部分客户签审流程有所加长。
10.预付账款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预付账款为人民币75.0百万元,较年初的人民币121.6百万元减少了人民币46.6百万元,减幅38.3%。主要原因是根据保险承保期间将部分预付保险费转入当期成本。
11.应收利息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22.7百万元,较年初的人民币8.9百万元增加人民币13.8百万元,增幅155.1%。主要原因是本年1月公司通过H股配售募集的资金存于银行使得报告期末计提的应收存款利息增加。
12.应收股利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应收股利余额为零,年初则为人民币12.1百万元。主要是集团已收到年初应收的股利。
1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人民币4,850.6百万元,较年初的人民币2,363.4百万元增加人民币2,487.2百万元,增幅105.2%。主要原因是本期新认购的非固定收益类货币基金产品及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人民币1,751.0百万元,较年初的人民币949.4百万元增加人民币801.6百万元,增幅84.4%。主要原因是为建造12缆物探船、钻井平台、油田工作船预付了部分建造款。
15.资本公积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2,348.6百万元,较年初的人民币8,059.5百万元增加了人民币4,289.1百万元,增幅53.2%。主要原因是本年1月15日集团成功配售276,272,000股H股新股,配售价为21.30港元,使得资本公积增加。
16.少数股东权益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少数股东权益余额为人民币29.2百万元,较年初的人民币21.1百万元增加了人民币8.1百万元,增幅38.4%。主要原因是PT.SAMUDAR TIMUR SANTOSA本期盈利。
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为人民币1,123.7百万元,同比增长224.2%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扩大收入增加,同时收回到期票据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4,639.7百万元,去年同期投资活动流入现金人民币919.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集团继续认购非固定收益类货币基金产品及银行理财产品使得投资活动流出现金有所增加。
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4,125.2百万元,去年同期筹资活动流出现金人民币471.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1月15日集团成功配售276,272,000股H股新股,配售价为21.30港元,收到募集资金约人民币4,575.4百万元。
20. 本期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为增加现金人民币51.5百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在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并确保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与操作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以及适用的国际公约、规则及有关的标准、指南等;并按GB/T19001-2000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结构化、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实施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体系管理。 | 承诺时间:2007年9月28日;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2002年9月27日,中国海油与本公司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承诺其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将采取各种措施避免与本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 承诺时间:2002年9月27日;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4-01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成都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张兆善、李智、王志乐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健主持。董事会秘书杨海江出席会议并组织会议纪录。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按规定进行披露。
经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表决(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健先生、李勇先生、李飞龙先生和曾泉先生均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二、审议批准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存款及结算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与该项交易相关的协议。
按董事会批准的该项协议的规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关联公司(即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应不高于人民币18.6亿元,且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标准。
有关此项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中海油服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4-013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及附属公司获得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和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5月8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存款及结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服务。由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下属的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等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的程序。
经本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此项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健先生、李勇先生、李飞龙先生和曾泉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3位非关联董事(全部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并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条款符合正常商业条款,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报经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必报经政府部门审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时点 | 董事会批准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人民币亿元) | 实际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和利息之和(人民币亿元) |
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11年12月31日 | 12.6 | 10.7 |
2012年12月31日 | 12.6 | 11.0 | ||
2013年12月31日 | 12.6 | 12.1 | ||
2014年3月31日 | 12.6 | 10.3 |
注:自2011年5月8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未超过人民币12.6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时间 | 董事会批准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人民币亿元) |
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 |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14年5月8日—2017年5月7日 | 18.6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中国海油下属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4日注册成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5,000万美元),实收资本为4,000,000,000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孟飞,住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对成员单位办理即期外币结售汇,对成员单位办理远期外币业务。2013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1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8.18亿元,总资产达到人民币896.27亿元(其中委托贷款340.68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5.80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0.52%的股份;财务公司为中国海油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海油持有其62.9%的股权,中国海油通过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等三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其剩余股权(三家公司分别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在《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经本公司2011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下同)批准,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8日签署了《存款及结算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在关联公司(即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应不高于人民币12.6 亿元,且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标准。该日常关联交易安排将于2014年5月7日到期。
本公司认为,2014年,财务公司继续维持了较高的信用评级(其中标准普尔评级为AA-(稳定),穆迪评级为Aa3(稳定),是目前国内商业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最高信用评级),因此存款安全。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协议》的约定,存款及结算服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有:
1、服务内容:(1) 存款服务;(2)与中国海油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以及与中国海油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
2、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统一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浮动上限的存款利率标准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双方再行协商调整。
3、提供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服务时,不向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收取任何服务费。
4、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5、《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6、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在《协议》项下在财务公司的存款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应不高于人民币18.6亿元,且不触及《上市规则》届时所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标准。
7、如有需要,具体交易的双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将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财务服务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用。
2、财务公司作为中国海油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
3、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并按照监管机构发布的规则和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也主要限于中国海油成员单位,一般而言,财务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比服务对象广泛且无限制的金融机构的风险较小,因此,更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4、财务公司获标准普尔评级为AA-(稳定),获穆迪评级为Aa3(稳定),财务公司作为本公司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其风险情况不会高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