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2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刘连红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关联方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为保证“人民路九号”A地块二、三标段房地产开发建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3年,以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人民路九号”A地块二、三标段项目用地及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同时追加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
由于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保证担保属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2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地置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亿元的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交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中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未参加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红地置业为保证“人民路九号”A地块二、三标段房地产开发建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3年,以红地置业“人民路九号”A地块二、三标段项目用地及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同时追加国际公司保证担保。
由于国际公司与本公司同为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上述保证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在2014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交易进行了认真审议,四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市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静
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
2、公司简介
国际公司是由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按国家批准项目),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业务;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国际公司总资产41.07亿元,净资产16.78亿元,营业总收入244281万元,净利润13790万元。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无锡市锡沪路386号3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法定代表人:戴敏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红地置业是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的租赁。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红地置业总资产126341万元,净资产20575万元,净利润330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红地置业为保证“人民路九号”A地块二、三标段房地产开发建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3年,以红地置业“人民路九号”A地块二、三标段项目用地及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同时追加国际公司保证担保。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国际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红地置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亿元的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本次关联交易担保有利于孙公司取得贷款,可进一步加快孙公司项目开发进度,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
就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陶文沂先生、徐而迅女士、沈大龙先生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联方国际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红地置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亿元的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向银行贷款融资,支持孙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有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2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关联方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9日。截止2014年5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没有在登记时间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证券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4、联系电话:0510-66868278
传 真:0510-88350139
联 系 人:王辉
5、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红地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关联方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2、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3、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受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4-02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原通知中涉及会议召开的日期、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时间因工作人员编写错误,现予以更正:
原通知内容: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
2、会议出席对象之第1点: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9日。截止2014年5月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会议登记方法之第1点:登记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没有在登记时间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附件《授权委托书》中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
更正为: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之(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
2、会议出席对象之第1点: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4日。截止2014年5月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会议登记方法之第1点:登记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没有在登记时间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附件《授权委托书》中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通知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