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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4031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北京华滨国际大酒店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名, 其中董事刘明胜、王冲、刘毅勇、孙艳军、何江超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参加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胡三高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过半数推荐)。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豁免和修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监管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4号文件,拟对其承诺事项分别进行豁免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33号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和修订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方承诺事项,公司出席会议关联董事谷俊和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表决权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豁免和修订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监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蒙东能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简称“霍煤集团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公司控股股东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4号文件,拟对其承诺事项分别进行豁免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33号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和修订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方承诺事项,公司出席会议关联董事谷俊和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表决权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见公司2014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34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备查文件

    (一)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4032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北京华滨国际大酒店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强先生,公司现有监事7名,共有7名监事参加现场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和修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33号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和修订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和修订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33号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和修订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和修订承诺事项的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4033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和修订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告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有关规定,2014年4月29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露天煤业”或“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在出席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和修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豁免和修订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承诺方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

    2.公司控股股东指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蒙东能源公司”。曾用名“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重组前名称“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简称“霍煤集团公司”。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曾经出具的承诺事项及本次提请豁免和修订情况表:

    四、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前曾用名简称“霍煤集团公司)曾经出具的承诺事项及本次提请豁免和修订情况表: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文件,豁免和修订承诺事项,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本次豁免和修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公司”)、 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蒙东能源公司”,重组前曾用名简称“霍煤集团公司”)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二、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该关联方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方承诺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依法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403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周三)下午2:30至3: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5月20日下午3:00—2014年5月21日下午3: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迎宾馆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是合法的、完备的,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豁免和修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4年5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1、2014033号公告。

    2. 关于豁免和修订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4年5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31、2014033号公告。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23号公告。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4、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事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23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证法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15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与法律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28 投票简称:露煤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入表决统计。

    4.计票规则:

    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的半日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下午3:00至2014年5月2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后登录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中段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部

    联系电话:0475-2358266

    联系传真:0475-2350579

    邮政编码:029200

    联系人:温泉、代海丹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403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或公司”)分别于2014年2月14日、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4011、2014028)。根据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的要求,现就前次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展,公告如下:

    一、201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和修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豁免和修订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5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33号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和修订承诺事项的公告》。

    二、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的要求,就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持续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承诺主体原承诺内容本次解决方案

    (豁免/修订)

    新承诺内容/豁免理由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07 年3 月15 日,中电投集团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承诺:“本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褐煤市场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股份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如股份公司及所控股子公司将来业务与本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有可能形成竞争的,本单位承诺股份公司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采取法律和证监会允许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优先收购与构成同业竞争业务有关的资产或本单位在该子公司中拥有的全部股权、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将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或者要求停止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组建项目子公司,并由股份公司控股。

    本公司承诺作为股东向白音华煤电公司股东会提议将公司的煤炭经销权委托给露天煤业,并在该议案的表决时投赞成票。

    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4号文件要求,中电投集团公司拟对此承诺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承诺内容、履约能力及承诺的可实现性、履约风险、履约风险的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

    修订后出具符合4号指引要求的新承诺。

    (四)采取其他有利于维护露天煤业利益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五、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若因政策性原因或上述解决措施均不利于维护露天煤业利益,导致无法履约时,中电投集团公司同意将与露天煤业构成煤炭同业竞争业务的煤炭经销权委托给露天煤业。

    (二)露天煤业上市后3 年内现有董事及经营管理层不发生重大变化。

    (三)严格执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避免与露天煤业发生同业竞争。

    本承诺部分履行期限已满。本次解决方案为申请豁免承诺。“(三)严格执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避免与露天煤业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已包括在中电投集团公司新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中电投集团公司申请豁免“(三)严格执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避免与露天煤业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

    鉴于此,中电投集团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申请全部豁免。

    2006 年10 月,中电投集团公司做出承诺:在露天煤业上市后将持有白音华煤电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露天煤业;在露天煤业上市后可通过转让、入股等方式将铝电优质资产注入露天煤业,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本次解决方案为申请豁免承诺。豁免理由:“将持有白音华煤电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露天煤业;在露天煤业上市后可通过转让、入股等方式将铝电优质资产注入露天煤业,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的承诺事项,目前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业绩低迷等障碍,若继续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不符合4号监管指引的规定。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及露天煤业的利益,中电投集团公司申请豁免“在露天煤业上市后将持有白音华煤电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露天煤业;在露天煤业上市后可通过转让、入股等方式将铝电优质资产注入露天煤业,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的承诺事项。

    承诺主体原承诺内容本次解决方案

    (豁免/修订)

    新承诺内容/豁免理由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前名为“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简称“霍煤集团公司”)(3)采取其它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组建项目子公司,并由露天煤业控股。霍煤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今后生产经营中将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来业务与霍煤集团形成竞争的,公司有权采取证监会允许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

    2006年10月,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蒙东能源公司”前身)作出《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在中国境内褐煤市场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露天煤业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如露天煤业及所控股子公司因业务拓展导致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本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承诺露天煤业有权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采取证监会允许的措施解决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优先收购与构成同业竞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本单位在该子公司中拥有的全部股权、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或者要求停止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组建项目子公司,并由露天煤业控股。本公司承诺作为股东向白音华煤电公司股东会提议将公司的煤炭经销权委托给露天煤业,并在该议案的表决时投赞成票。如露天煤业提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白音华煤电公司股权的要求,本公司将予以同意。

    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4号文件要求,蒙东能源公司拟对承诺进行合并修订,进一步明确承诺内容、履约能力及承诺的可实现性、履约风险、履约风险的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内容。

    合并修订后出具符合4号指引要求的新承诺。

    (4)采取其他有利于维护露天煤业利益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若因政策性原因或上述解决措施均不利于维护露天煤业利益,导致无法履约时,蒙东能源承诺将与露天煤业构成煤炭同业竞争业务的煤炭经销权委托给露天煤业。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前名为“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简称“霍煤集团公司”)2006 年7 月24 日,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我公司拥有扎哈淖尔2#露天矿采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号:1000000520078;生产规模:1500万吨/年:)和白音华3#露天矿采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号:1000000610040;生产规模:1400万吨/年;)为了履行我公司向贵公司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霍煤集函字【2003】8号)的承诺,现郑重做出以下补充承诺:我公司决定在贵公司上市后,即与贵公司签订《采矿权转让协议》,将扎哈淖尔2#露天矿、白音华3#露天矿采矿权完整的转让给贵公司,转让价款为市场价格。本承诺部分履行完毕;剩余部分申请豁免。豁免理由:鉴于扎哈淖尔2#露天矿采矿权转让承诺事项已兑现完毕。白音华3#露天矿采矿权转让现存转让、注入障碍,如白音华3#露天矿尚有不符合规定开采的情况以及煤炭价格持续低迷等等。若继续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不符合4号监管指引的规定。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及露天煤业的利益,蒙东能源公司申请豁免此承诺。
    2006年10月,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承诺:如露天煤业提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白音华煤电公司股权的要求,本公司将予以同意。在露天煤业上市后,本公司拥有的铝电优质资产将通过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注入露天煤业,实现集团整体上市。本次解决方案为申请豁免承诺。豁免理由:露天煤业收购白音华煤电公司的股权;在露天煤业上市后可通过转让、入股等方式将铝电优质资产注入露天煤业,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的承诺事项,目前存在不符合政策规定、业绩低迷等障碍,若继续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不符合4号监管指引的规定。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及露天煤业的利益,蒙东能源公司申请豁免“如露天煤业提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白音华煤电公司股权的要求,本公司将予以同意。在露天煤业上市后,本公司拥有的铝电优质资产将通过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注入露天煤业,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的承诺事项。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100.00
    1关于豁免和修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1.00
    2关于豁免和修订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2.00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00
    4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事项的议案4.00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豁免和修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2关于豁免和修订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事项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