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3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廖小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廖小庆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辞职后廖小庆先生在公司不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3.2.1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刘斌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30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房倩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房倩宇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辞职后房倩宇女士在公司不担任其他职务。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35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
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4年5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在2014年5月5日(含2014年5月5日)被实施停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若公司在2014年 7月5日前仍无法完成201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7月7日起复牌,同时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3所述情形,但在2014年7月7日(含2014年7月7日)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5.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3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4年9月7日前仍无法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9月9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4年9月9日(含2014年9月9日)停牌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前,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日继续暂停上市。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
8.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后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原定于2014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无法在2014年5月1日前披露上述定期报告,现将相关风险事项披露如下:
一、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1.因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4年5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在2014年5月5日(含2014年5月5日)被实施停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若公司在2014年 7月5日前仍无法完成201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7月7日起复牌,同时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3所述情形,但在2014年7月7日(含2014年7月7日)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5.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3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4年9月7日前仍无法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9月9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4年9月9日(含2014年9月9日)停牌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前,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日继续暂停上市。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
8.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后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一)自2013年12月起,公司董事会多次通过口头、书面、会议等方式督促、协调、责令相关方按时、如实的做好2013年年报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仍未收到由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的2013年合并报表及附注;更未收到由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的2013年合并报表及附注。按照公司内控流程,董事会无法对公司2013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议。
(二)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部及部分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查,提出了意见及核查计划。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各子公司财务报表贸然公布公司2013年年报是不负责的行为,将严重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只有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公正、客观的核查后,才能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见公司公告2014-030)。
三、解决方案
(一)根据公司2014年4月14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公司现阶段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公司董事会认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定期报告如期、如实披露的基础;将公司做大、做强的信心是公司执行力的精神支撑。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与相关方沟通,力争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早选聘董事长和总经理,并由新任董事长签发公司定期报告。
(二)根据公司2014年4月24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了对相关账目核查的计划、预算。公司董事会认为,客观的依据是编制、调整公司2013年年报的必要条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与相关方沟通,力争尽快获得核查资金、落实核查计划。
(三)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请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就子公司账务处理的严谨性、客观性提供专业性意见及核查方面的支持,并尽快出具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等意见。
四、披露时间安排
鉴于公司现阶段管理、经营困难重重及上述解决方案在实施中的不可控性,公司决定延期至2014 年6 月30 日前披露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时间待定。若公司在2014年6月30日前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于定期报告披露当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尽管公司计划争取在2014年6月30日前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且直至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被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仍然无法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而被终止上市的可能。
公司现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4-036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问题解答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举行投资者问题解答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问题解答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tianji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投资者问题解答说明会的人员有:财务总监 张卫东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