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5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3月1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8,369,63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2,459,240.90元。
按照相关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上市公司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由498,369,636股增加至501,279,636股。详见2014年4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最新股本501,279,636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1,279,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4854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3693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3612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728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242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989 | 邵雨田 |
2 | 01*****756 | 冯小玉 |
3 | 01*****027 | 郑发勇 |
4 | 01*****042 | 冯海斌 |
3、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该部分现金股利暂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将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
咨询联系人:杜志喜
咨询电话:0576-88169898
传真电话:0576-88169922
六、备查文件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