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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
    收到铁路专用线运价批复的公告
    2014-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4-030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

      收到铁路专用线运价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炭铁路运输业务主要由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铁运分公司”)负责运营,其煤炭铁路专用线运价由政府物价部门定期核定。

      鉴于,铁运分公司于2012年4月起执行的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12]66号文件核定的运价有效期2年(自2012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14日)已届满。在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运价有效期届满前,铁运分公司向淮南市物价局报送了《关于继续执行省物价局核定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运价的请示》(铁运运价[2014]9号)。淮南市物价局经调查核算、并结合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实际运营情况,报请安徽省物价局核准。

      近日,铁运分公司收到安徽省物价局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运价的批复》(皖价服函[2014]66号)和淮南市物价局出具的《关于潘谢矿区煤炭铁路专用线运价的函》(淮价服函[2014]9号)。同意淮南矿业集团潘谢矿区煤炭铁路专用线运价继续为每吨19.60元,期限3年(自2014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此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10号)精神,自2014年2月15日起,淮南矿业集团潘谢矿区煤炭铁路专用线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铁运分公司可以在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运价水平以下,根据市场供求自主确定具体运价,报淮南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目前,铁运分公司已根据省、市物价部门的批复,及时办理了《安徽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做好了价格公示工作。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4-031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再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以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2011年度-2013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16元/股、0.17元/股和0.1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31%、9.55%和5.6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48,717,949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数将由2,435,295,988股至多变为2,884,013,937股,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2014年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股东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有所下降。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波动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2014年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因此暂以2014年净利润与2013年持平作为基础进行模拟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下降至0.10元/股,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至4.71%(假定2014年年中完成发行)。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上述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公司将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依托自有的港口、铁路等独特资源和集输运便捷的有利条件,按照“装备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一流”的要求,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煤炭、大宗生产资料与集装箱物流三大体系,打造成具有多种功能的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内容进行了修改,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内容,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质量,本公司强化了利润考核机制。由于本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大部分是下属物流公司的贸易收入,公司自2014年起调整了对物流公司的考核政策,取消与营业收入挂钩,实行完全的净利润指标考核,辅助以商票余额、经营性资金占用额考核,以提升经营效益质量。

      (二)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为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公司制定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

      同时,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对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范围及标准、流程、相关人员责任,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保障相关敏感信息能够在依法公开披露信息前得到有效控制。

      本公司通过制定《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告信息的编报、审核流程、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人认定、责任追究形式等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规范。

      上述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保护本公司股东的知情权,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三)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

      本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政策精神,积极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对董事、监事选举实施累计投票制度,不存在对征集投票权有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均实施了第三方律师现场见证制度。本公司已建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并签订相关债权受托管理协议以落实受托管理制度。未来,本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相应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

      (四)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本公司通过颁布《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规定了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出现重大纠纷、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等引起的员工群体上访、罢工事件为运行环境类突发事件。通过深入调查、了解突发事件详情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消除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

      本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及利益赔偿机制。公司还将继续加大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沟通力度,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出现违规等情形下能够主动赔偿投资者。

      (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448,717,9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有效降低本公司对金融机构借款需求,有利于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4-032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通讯表决)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5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4-033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4-033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2日上午08: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6日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本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4年5月22日上午08:30

      3、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本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内容:

      审议《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6日。截止至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朱家桥外贸码头

      邮编:241006

      电话:0553-5840085

      传真:0553-5840085

      联系人:牛占奎、 姚 虎

      附件:

      1. 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16日,本单位(本人)持有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卡:

      授权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