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4-02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商旅)合作,共同出资设立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旅),义乌商旅注册资本人民币6.8亿元,出资比例为:杭州商旅现金出资3.468亿元,占注册资本51%,公司现金出资3.332亿元,占注册资本49%。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42《对外投资公告》。
义乌商旅拟收购成都国际商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60%的股权,并全面负责项目公司所属成都市金牛区荷花池市场关闭提升改造项目的运营。为满足该项目公司股权收购及开发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义乌商旅提供财务资助。董事汪一兵、胡根法投弃权票,汪一兵认为:在2013年10月的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上,考虑到本项目在资金、工期、拆迁、后期运营等各方面均有一定的压力和风险存在,已表决为“弃权”。时隔半年,我们认为应该更加谨慎预判房地产未来走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因此,本次表决为“弃权”。胡根法认为:小商品城虽然占有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但:1)并不存在财务资助收购成都国际商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的义务与必要性;2)议案未提及财务资助的还款安排及还款保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1、资助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义乌商旅提供人民币3.43亿元的财务资助。
2、授权及还款期限
财务资助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财务资助还款期限根据项目开发进展情况确定。
3、资金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对义乌商旅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成都国际商贸城房地产有限公司60%的股权收购及该项目开发所需的款项。
4、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以资金实际使用时间按12%年利率向义乌商旅收取上述资金占用费。
5、其他股东义务
义乌商旅其他股东为杭州商旅,杭州商旅与公司按出资比例共同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股东情况
1、义乌商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0楼1004-1005;注册资本:6.8亿元;法定代表人:许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物业服务(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停车库经营管理,商业营销策划,经营管理咨询,商场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义乌商旅其他股东情况
义乌商旅其他股东为杭州商旅,公司与杭州商旅不存在关联关系。杭州商旅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49-3号5-8楼;注册资本: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应雪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结构经营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