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6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2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273%;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因原定上市流通日2014年5月11日为非交易日而顺延至2014年5月1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3号)核准,于2012年2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并于2012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66,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数量为88,000,000股。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6,000,000股。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176,0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3,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500%。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
投资”,原名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一致承诺:在对万润科技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且万润科技上市后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弘盛投资对万润科技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2010年11月1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三、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情况 第45-46页”。
2、弘盛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部分国有股转持事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诺:
(1)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以及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批复,弘盛投资将所持万润科技的143.22万股国有股在万润科技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2)同意在本次发行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转持股份变更登记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股账户;
(3)在本次国有股转持工作完成后,弘盛投资不再享有所转持股份的任何权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享有转持股份的收益权和处置权。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的股份系承继弘盛投资转持股份所得,具体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第60页”。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弘盛投资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弘盛投资的禁售期义务。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因原定上市流通日2014年5月11日为非交易日而顺延至2014年5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2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273%。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1 | 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335,600 | 6,335,600 |
2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2,864,400 | 2,864,400 |
合 计 | 9,200,000 | 9,200,000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则,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4月29日披露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4年5月13日15:00-17:00
二、接待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公常路北侧雅盛科技工业园厂房B栋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
采用现场接待方式
四、预约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4年5月9日、12日8:30-12:00、14:00-17:30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郝军、潘兰兰
电话:0755-33051891
传真:0755-33051892
邮箱:wanrun@mason-led.com
五、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总裁罗明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郝军先生;财务总监卿北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六、注意事项
(1)请来访个人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方便公司针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