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4- 015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二楼东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李书民;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99,290,926股,占公司2014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 87.81 %。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7-9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个候选人分别表决,10-12项议案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
同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审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7、选举了贾明魁等七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为:
贾明魁,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贺治强,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李中超,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李书民,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吴同性,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张清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吴东升,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8、选举了张铁岗等四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张铁岗,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李 斌,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王立杰,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靳德永,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9、选举了李宗庆等五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为:
李宗庆,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张志伟,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张银通,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冯少卿,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林发现,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0,573,8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0,573,8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30,573,8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重组前募集资金及利息变更用于增加义煤集团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2,099,290,926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会议听取以下报告和说明
1、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四、律师见证意见
河南金学苑(濮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4-016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6日在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召开。本次会议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贺治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贺治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战略委员会(11人),召集人:贺治强
委 员:贾明魁、贺治强、李中超、李书民、吴同性、张清鹏、吴东升、张铁岗、李斌、王立杰、靳德永
提名委员会(3人),召集人:张铁岗
委 员:张铁岗、王立杰、贾明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召集人:王立杰
委 员:王立杰、李斌、张清鹏
审计委员会(3人),召集人:李斌
委 员:李斌、靳德永、吴东升
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胡平均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建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吉跃卿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杜青炎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寅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运峰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马跃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处置预案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时,占用中国银行义马市支行给予公司5亿元的授信额度。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请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简历见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1:
胡平均先生简历
胡平均,男,汉族,1963年9月生,河南省新野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历任义马矿务局建安公司第四队技术员、副队长,预制件厂副厂长、厂长,义马矿务局第一建筑安装公司副总经理、义煤集团豫西建设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义煤集团华兴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经理、义煤集团中联润世(新疆)煤业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附件2:
张建强先生简历
张建强,男,汉族,1967年8月生,江苏南京市人。1992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曾就职于国泰证券、华夏证券投资银行部,从事公司上市、重组、并购业务。历任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表东银集团兼任四川省广电网络公司副总经理、新疆东银能源公司总经理、成都东银信息公司董事长、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东星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附件3:
吉跃卿先生简历
吉跃卿,男,汉族,1962年12月生,河南省偃师市人。1981年3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杨村煤矿煤质科科长、安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集团公司安康部副部长、主任工程师,新疆屯南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耿村煤矿党委委员、矿长。
附件4:
杜青炎先生简历
杜青炎,男,汉族,1970年8月生,河南省卢氏县人。1988年4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杨村煤矿综采一队队长、英豪煤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沟矿业公司副总经理、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监局副处长、铁生沟煤矿副矿长、安康部副部长、山西义达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门峡煤业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党委委员、矿长。
附件5:
张寅先生简历
张寅,男,汉族,1974年3月生,陕西安康人。1997年7月中国矿业大学采矿专业毕业后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平煤集团六矿采煤一队技术员、综采一队技术员、采煤二队支部副书记、采煤二队队长,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副矿长,千秋煤矿党委委员、代理矿长、矿长。
附件6:
杨运峰先生简历
杨运峰,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河南温县人,1990年7月黑龙江矿院采矿专业毕业后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历任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马村矿技术员、复采队副队长、调度室副主任、采一区区长、副矿长,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义安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董事、总经理,千秋煤矿党委委员、矿长。
附件7:
马跃强先生简历
马跃强,男,1971年5月出生,河南省渑池县人,大学本科,审计学专业,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河南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历任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成本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部长。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14-017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6日在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7人,委托出席1人,与会监事共同推举李宗庆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宗庆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时,占用中国银行义马市支行给予公司5亿元的授信额度。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请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监事简历见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网材料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