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70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月4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凯先生主持并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贷款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4-71)。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71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5月6日,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肥天焱生物质能技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贷款4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湘鄂情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湘鄂情”)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焱”)向徽商银行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签署担保协议等文件。
本次担保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再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天焱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5楼514#
3、法定代表人:于洋
4、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5、实收资本:壹亿圆整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5日
8、经营范围:生物质气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技术转让;沼泽设备、节能设备、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及服务;建筑装潢工程、污水净化处理工程、太阳能热利用设施及生活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燃气灯具研发及技术服务;秸秆、生物炭、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国家限定的除外)、农副产品(限食用农产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湘鄂情持有其100%股权
10、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3年1月-2013年12月 | 2014年1月-2014年3月 |
营业收入 | 0.00 | 86,434,929.66 |
营业利润 | -100.17 | 40,686,101.87 |
利润总额 | -100.17 | 40,893,166.48 |
净利润 | -100.17 | 40,156,391.58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3月31日 | |
总资产 | 29,999,899.83 | 189,453,038.97 |
净资产 | 29,999,899.83 | 83,793,268.96 |
负债 | 0.00 | 105,659,770.01 |
注: 201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合肥天焱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相关规定中的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2个月,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合肥天焱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且融资主要用于公司在环保市场的运营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开拓市场。为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天焱向徽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肆任万整。董事会预计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同意公司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中不存在反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零。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没有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本次担保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