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点;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4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树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4人,代表股份数1,034,790,19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2.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34,790,19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已于2014年4月16日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由978,583,016股增加至1,957,166,032股。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8,583,016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7,166,032元。
(2)原文: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78,583,016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57,166,032股,全部为普通股。
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1,034,790,19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关于选举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34,790,19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晓辉、杨继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