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预披露信息看发行节奏
(上接封一)其次,企业在预披露文件中标明的发行方案仅为发行预案,不再与最终过会确定的发行方案高度一致。由于“受理即披露”的制度安排,企业的招股书申报稿未经过监管部门审看就已公开,因此仅代表了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商定的发行意见,经过九个步骤的审核、修改、完善之后,最终确定的发行方案可能存在变化。
再者,近期在审企业集中预披露招股书申报稿,截至5日完成预披露的已有217家,同时有24家完成了预披露更新。按照上述“九步”审核流程,近期将接受发审会审核的企业,仅可从这24家企业中产生,其余217家企业仍处在第一到第五个步骤当中。
与此同时,本轮发行改革中,证监会为加强过程监管,嵌入了在审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工作环节,24家完成预披露更新的企业中,有20家已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第一次信息披露质量检查抽签,按照5%的抽取比例,1家被抽中接受核查,其上会时间因此延后,其余19家企业将在未来陆续上会。
而新近完成预披露更新的4家企业尚未参与抽签,还需抽签过后才能走到“第六步”。由于协会抽签比例为5%,可以预期,至少还需再“攒够”16家完成预披露更新的企业,第二次抽签工作才能够进行。
预披露仅意味着“被受理”,发行预案不等于最终发行方案,预披露更新及信披质量抽签结果预示了未来上会企业的范围,在预披露制度改革以后,这些新变化应当被市场参与者更深入地了解和掌握。
在“公开透明”的发审流程改革背景下,在审企业预披露及预披露更新情况在证监会官网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均可查阅。证监会明确表示在发行改革中将兼顾“改革力度与市场可承受程度”,近两周每周安排4家左右企业上会的速度,也向市场释放了监管层如投资者一样希望融资需求有序释放的政策信号。
事实上,若以每周4家企业上会的速度进行预判,IPO后续审核工作将如何开展,有多少企业可能在不远的将来上会,这些企业属于哪些行业、将在哪个上市地发行上市、可能释放多少融资需求,是能够掌握和判断的。这些信息,才是投资者研判审核及发行节奏、研判一级市场融资可能对二级市场哪些行业带来影响的可靠信息。
最大程度地公开信息,才能最大程度地剿灭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市场不公,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处于信息接收劣势的中小投资者。
“受理即披露”的预披露制度改革,监管部门明确公示IPO审核流程及进度,是一级市场信息公开迈出的实质性步伐。公开不是目的,投资者能够利用信息公开,尽量多地获取制度改革可能带来的“实惠”,或许才是改革的出发与落脚点,才是各方都乐见的改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