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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减轻税负来增加工薪劳动者的实际收入
    2014-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郁慕湛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了经济蓝皮书《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4年春季报告)》,认为中国工薪劳动者工资水平确实到了该涨的时候了,而且越是低收入群体的工资越应该上涨;从部门看最需要涨工资的是非国有部门,从行业来看最需要涨工资的是竞争性行业。

      以往,说到劳动者收入增长,我们总习惯与CPI比,毕竟工资上涨和物价比较为直观,而这次社科院的报告中则 把重点落在工资增长跑不赢GDP上,以证明工薪劳动者的收入与他们的劳动付出是不相称的。报告列出了一连串数据。从1985年到2012年,我国人均GDP则从857元增加到29991元,增长了31.1倍;我国全部雇员1985年平均工资为1120元,到2012年增长到34905元,增长25.85倍。

      我国工薪劳动者家庭的主要收入甚至全部收入都来自于工资,所以,工资收入增长长期低于GDP增长,非但不利于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同时也不可能完善规范的市场秩序。更不要说,工薪劳动者工资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对于眼下中国整体经济的良性发展来说,几乎已成了一个瓶颈口。因为,发展服务业,扩大国内消费,调整经济结构,经济转型的全部基础,都在于让工薪劳动者家庭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从而大大扩大国内消费市场。

      虽然对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始终有学者持反对态度,认为从根本上看可能结果适得其反,但是降低贫困人口比例,经常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工作,我国中央及各地政府不曾停歇过,而且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这些事情是能办得到的。难的是如何提高普通中低收入档的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而实现工资上涨的关键,还在于设法健全市场条件下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根据社科院的经济蓝皮书,我国金融业和采矿业的工资水平呈现上升趋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工资水平则呈现下降趋势;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这五个工资最低的行业,自2003年以来工资水平一直呈现下降趋势,大大滞后于GDP的增速。国有企业工资水平一般比较高,公务员工资低于国有金融、通信及水电煤企业,但是我们知道公务员还有其他津贴收入。

      提高我国工薪者的工资水平,其实主要就是提高非国企职工。尤其是非国企的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五大行业。但抑制垄断国企的工资水平把它补贴给五大行业的职工,既不符提高工薪劳动者的工资水平的初衷,也不现实。由政府硬性规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必须与GDP增长相符或者跑赢GDP,那也行不通,因为只要一句“本企业效益不好”就足以把普通职工提高收入的要求挡回去了。比较起来,增加公共财政转移支付,是能够切实增加中低收入者的社会福利的,也是能够在实际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的可行办法。那么,究竟该增加多少才算是合理呢?公共财政收入年年在变化(主要是增加),再加上通胀的因素,原来规定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的增加数额完全可能变得不合实际需要,达不到实际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的目的。而随时调整公共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在实际操作中是有难度的。

      或者,我们还可以换一种方法,以减轻中低收入劳动者的实际支出来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间接税为主。间接税的主要承担者是中低收入者。只有当税收以直接税为主,才能充分做到“高收入高税收,低收入低税收或免税收”,才能切实降低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支出。照这样的思路,我国由以间接税为主改为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改革可以开始了。

      当然,在税制的改革过程中,政府税收收入可能会有所降低。不过这没有关系,我国政府拥有庞大的国有资产。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85.37万亿,基本无甚利润上缴公共财政。若以极低的5%的企业利润率上缴财政,即以2013年的国家财政收入计,就足够抵充全国税收的三分之一以上了。更何况,在国企上缴利润之后,也能使国企员工的工资收入更为合理。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