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3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7日上午9时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含授权委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9%。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表决结果如下:
宋尚龙: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孙晓峰: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徐德复: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李廷亮: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刘树森: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王化民: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陈继忠: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王永武: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李 玉(独立董事):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黄百渠(独立董事):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李俊江(独立董事):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马新彦(独立董事):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安亚人(独立董事):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2、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6人,表决结果如下:
张宝谦: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姜余民: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孙 弘: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王劲松: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于来富: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秦 音:获得表决权354,077,346票。
以上监事和2014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员工监事翟怀宇先生、韩冬阳先生、李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员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施国琴女士、张德林先生、刘长生先生、张俊先先生、杜婕女士、高志昌先生、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仇健先生任期内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4,077,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王涛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亚泰集团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
附: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员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翟怀宇,男,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冬阳,男,1975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中共党员,长春市二道区人大代表,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气技术员、总工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斌,男,1975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3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徐德复先生、李廷亮先生、李玉先生、李俊江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陈继忠先生、黄百渠先生、马新彦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会议一致选举宋尚龙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孙晓峰先生、徐德复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下,会议继续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聘任了公司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聘任宋尚龙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聘任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徐德复先生、李廷亮先生、王化民先生、陈继忠先生、刘晓峰先生、张凤瑛女士、张国栋先生、杨毅鸣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晓峰先生、张凤瑛女士、张国栋先生、杨毅鸣先生简历附后),其中刘树森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聘任刘树森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
聘任王化民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
聘任张国栋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聘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田奎武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聘任秦音女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选举产生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选举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尚龙
委 员:孙晓峰、徐德复、刘树森、黄百渠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安亚人
委 员:李廷亮、陈继忠、李俊江、马新彦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 玉
委 员:孙晓峰、王化民、黄百渠、安亚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百渠
委 员:刘树森、王永武、李俊江、马新彦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
附:简历
刘晓峰,男,1965年7月出生,药学博士,高级实验师,中国农工民主党成员,吉林省政协委员,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国家农业部参茸产品检定中心业务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凤瑛,女,1956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吉林省劳动模范,长春市政协委员。曾任长春市商业局组织部副部长、长春崇智商城总经理、吉林正业集团执行副总裁、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
张国栋,男,195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吉化明城矿矿长兼党委书记、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总工办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
杨毅鸣,男,195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科技教育处处长、黑龙江省煤炭工业学校校长、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党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田奎武,男,1965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吉林财贸学院金融学讲师,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投资银行部经理,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吉林金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3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7名,监事翟怀宇先生、王劲松先生分别委托监事韩冬阳先生、孙弘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监事张宝谦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一致选举张宝谦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姜余民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副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